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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况天佑、司徒奋仁,只有等到大战爆种之时,才能媲美一代僵尸,不够稳定,更不靠谱。”
何有求用杯子碰了一下岳不群手边的酒杯。
“怎么,你欠了他很大一个人情?”何有求问道。
岳不群道:“算是吧!”
“那你麻烦可大了!”何有求说道。
“用不用帮忙?”
“或许可以尝试给他改命。”
“虽然我也不见得有什么把握。”何有求说道。
岳不群看了何有求一眼。
虽然不知道这厮具体是谁,转世而来应劫。
但要改大日如来的命格,他只怕力有不逮。
便摇头说道:“算了!我来想办法。”
“他苦了三十年,既做了三十年的牛马众生,便该有六十年的诸佛龙象。”
何有求闻言一愣,似乎想到了点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离开了何有求的别墅,岳不群锁着眉头,随后返回了自身的出租屋,打了一盆水,开始以玄光法术,看胖子现在的处境。
跟着毛小方混在这方世界,一些简单的法术手段,岳不群还是学了一些的。
毕竟野茅也是茅。
不能总是提着剑,直接上!
那不合适。
掐着印诀,诵念咒语,手指向水盆中一指,水波微微荡漾,便出现了画面。
画面中,一件件的衣服正搭在木架之上。
代替岳不群双眼的符纸人,正好倒立着,对着淋浴喷头的方向。
水雾朦胧之中,一朵消瘦却又饱满的腊梅花,正在徐徐绽放。
岳不群立刻停止了施法,面色露出一抹尴尬。
“也不知这王珍珍的本体是谁。”
“莫要是某位神仙大能才好,否则今日算是结下了大因果。”岳不群心想。
所谓因果,也非绝对。
如同一个人用脚不慎碾死了一只蚂蚁,实际上是不必承担多少因果的。
在完整的地府轮回之中,转世当蛇虫鼠蚁之辈,本就是前世为恶,今生来报,就要受人欺凌,处于食物链的低端。
但如果是人杀人,人害人,那因果就结下了。
必将以某种方式偿还。
这种严格,岳不群起初不适应,但适应之后,却又能渐渐体会到其中的‘妙处’。
换上一身月白色的长袍,将长发束在脑后,再戴上一顶帽子,配上没有任何度数的金框眼镜。
岳不群提着一把伞,走出了出租屋,往嘉嘉大厦的方向而去。
他手中的伞,是一柄神器。
当然是不含神权、神力的那一种。
属于奥丁给他暂时过渡使用的神器。
依照岳不群的要求,唯一的优点就是皮实、耐用,以及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能力···隐匿。
它可以最大程度的承受岳不群的驱动与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