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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云山最繁华的,当属月华街。
傍晚六点半,工作的人们逐渐下工,月华街喧闹、嘈杂的夜市就开始了,真论繁华,这里断然不能跟油尖旺、中环、湾仔等早已成型的商业区相比,但就是人多。
陈浩南、山鸡、焦皮、大天二、包皮五兄弟便是在这个时间,来到月华街的。
山鸡叼着烟,冲着陈浩南询问道:“不对劲,不对劲!这条街是巴闭那扑街管的,这家伙都扑街那么久了,怎么没有人过来这里插旗啊?这些人都瞎了吗?”
陈浩南则玩闹般的抬头打在山鸡的肩上:“他们不是瞎,盛天步那扑街凶的很,一早就放出了话,谁要敢踩进来,他就敢让那人站着进来,躺着出去呀,比我们洪兴都凶。”
山鸡闻言嗤笑道:“不是吧南哥,这你都信?盛天步那扑街跟我们一起长大,他要能有这实力,我立马改信耶稣!”
“我靠,还耶稣,你指望耶稣以后帮你斩人啊?”
山鸡大笑着说道:“哈哈哈,那些插旗失败的都是食大字头残羹剩饭的蛋散,一群废柴,给我三百人,今夜我就打进慈云山,插上我洪兴的旗,南哥你又信不信呀?”。
“信,怎么不信,你可是大名鼎鼎的鸡爷,不过还是算了,大佬B叫我们最近安分点,别惹事,还是听他的吧。”
山鸡撇了撇嘴,显然并不在意大佬B的话,但也没再说什么。
谈笑间,一行五人已经走到月华街街角。
“哇!!”
就在这时,焦皮盯着街角的报摊惊呼了一声:“我好中意这本咸湿大作!昨天走了几条街都没找到货,不知有多抢手,做这杂志的老板也是癫的,卖的那么好,也不知道多备点货。”
陈浩南等人顺着焦皮指的方向看去,一本《风月》摆在摊位正中。
焦皮搓了搓手,一脸猥琐,伸手就要拿,却被报摊佬一把拍开,神气十足道:“靓仔,看眼手勿动!这本是我留给自己睇的,非卖品,你还是看看其他的吧。”
那报摊佬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头发白了不少,平日大家都叫他白头佬。
焦皮火了,冲白头佬吼道:“扑你老母!你是不是做生意的?留什么留,我光顾你的生意,你这么拽?!难道你不知道顾客就是上帝吗?”
白头佬翻了翻眼道:“关你屁事,我喜欢卖就卖,不卖就不卖,滚啊,唔做你生意。”
陈浩南、山鸡等人都有些懵。
这个老家伙是怎么回事,这么神气这么拽?你就是个卖报纸的,谁给你的自信?
自从跟了大佬B,加入洪兴,什么时候还有做生意的敢对他们这样?
焦皮怒道:“白头鬼,你敢串我?你串得起吗?信不信我烧了你的报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