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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和班长谈恋爱什么的。
我也就在梦里想想就成了。
所以,我再次把阿富汗赶跑了。
但是,阿富汗却锲而不舍地又回来了。
阿富汗如此执着,令我忍不住产生了疑问。
我于是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今天比之前更执着卖班长的qq号给我。
阿富汗听到我这么说,眼泪就哗哗地流了下来。
随后,阿富汗就向我哭诉起了他单飞之后的经历。
却说阿富汗单飞后,就和他那龙空中认识的好基友,一起创作起了一本以“张三”为男主的无限流小说。
这本两人呕心沥血的大作,一经问世,啥响动都没有。
一直写到了十万字,两人才从后台向编辑发起申签。
然后等了七天,编辑在最后一刻说了sorry。
于是,心态爆炸的两人就内讧了。
内讧之后,两人一拍两散。
按理说,那本小说也就没了后续。
但是诡异的是,那本小说随后竟然还在更新!
并且更令人震惊的是,在随后不久,那本书竟然被签约了,而且还上架了。
发现这一情况后,那个龙空网友以为是阿富汗干的,就有些不干了。
他随后向阿富汗提出了“复合”以及“分成”。
阿富汗感觉莫名其妙,因为他自从那本书失败后,就毅然决然地抛弃了网文,转战实体了,所以,看到这个消息后,阿富汗以为那个网友是想向他炫耀那本书没了他会更好,于是他也火了。
两人随即展开骂战并且快速升级为对簿公堂。
然后,阿富汗败诉了,因为那本小说是他老婆用他们的公共账号接着写的。
法院要求赔偿,但阿富汗没钱,并且他也不想他老婆付这笔钱。
于是,他狗急跳墙,又来找我了。
我听完后,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回家拿键盘给阿富汗老婆,让她抢救一下我那本看海人日记。
当然了,我也就是想想而已。
不过,看在阿富汗这么可怜的份上,我还是问了他一句,还差多少。
“差250。”他说。
“这数字……可真适合你的。”我说着就拿起了手机,给他转了250元,并且写明了备注。
他见状立刻拿起手机点了收款,然后就脚底抹油跑了个没影,似乎是怕我反悔了似的。
我见他那狗样,心里既好气又好笑。
不过二百五十块而已,至于吗?
不至于吧。
而且,我备注还写得清清楚楚的,他一个学法律的,不至于这点东西都不清楚吧。
不过,也难说,毕竟他不久前才刚刚败诉呢。
算了。
他还也好,不还也罢。
花二百五十元看清一个人,就和某人去吃一顿一样,都不贵。
不过,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一震。
我拿起手机一看,是阿富汗发来的一条消息。
而消息的内容,不是别的,正是班长的qq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