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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用出门太早,我也没有很喜欢这份工作,无非是为了每个月里领取那份薪水,来养活我自己,满足我几日膨胀的虚荣心,剩下再过着苦哈哈的日子。小美说我是个奇怪的女人,纸醉灯迷的日子能过,闷死在家里的日子也能受,有钱没钱我都熬了过去。小美还说,要我趁着年轻,赶紧疯狂的玩上几年,再绑个大款的男人把自己给嫁了,老一点也无所谓,越老的男人,越会疼惜自己的女人,只要有钱就行,至少他能养活好我。
我长得不算美,身材也不火辣,可我的眼睛很美。
小美他们总说,我的眼睛迷离的让人看不清,像个谜一样摄人心魂;tomorrow酒吧的那个老板说,那不是迷离,那是故事,他说我的眼睛里有故事,比我心里的还多,他还说我的眼睛能看得见别人看不到的故事,当然,这些都是小美后来告诉我的,他没有讲给我听,只讲了小美听。
小美痴笑他,是我的眼睛摄了他的心魂,他摇头否认,默笑不语。
就是在小美讲了我听后,每回他再递给我酒时,我一口一口细细品着那杯他亲自拿过来的威士忌,一眼一眼惆怅深情地凝望着他穿梭在吧台前的身影。我相信我的直觉,他眼角的余光一定在偷偷感受着我的温情,可他从不转过头来看我,哪怕一次都不曾有。
他是个多么聪明的男人,他不给你一丝丝的希望,这样你再多的绝望也看似与他无关;他也不必承受心里的煎熬和破碎不堪,不是吗?我是这么想的,在我抽完一支烟,拿起酒杯一饮而下时,我还是会这么想。
我有想过,疯狂的玩个几年,就像小美说的,在最美的时候,绑个有钱的男人,嫁了自己,或者嫁不嫁都无所谓,只要他愿意养我,偷偷的也可以,名不名正言不言顺有没有那一纸婚书我都无所谓。
那些,没那么重要。
有什么重要的,男人和女人之间,就那么点事儿。婚姻有什么好,今天结明天离的不是早已屡见不鲜了吗?生了孩子,养不起的不养,不想养的也不养,那干脆不生得了,何必生下来你受苦我受罪他受累?
在酒吧老板说,我眼里的故事比心里还要多以前,我一心只想着疯狂的玩几年,再绑个有钱的男人来养我,过着养尊处优的消遥日子,不结婚,不要孩子,只要自己快活就好,能快活一天就是赚了一天。十八岁那年的夏天,我就这么一点点的追求。
后来呢,他说我的眼里有故事,我有了一点点的心动,我想把我的故事,讲给他来听,可他不听我的故事。不听我的故事的人,为什么告诉别人,我的眼里有故事,还说我眼里的故事,比我心里的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