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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撩人,灯火辉煌。
江城人民医院,特等病房中。
“镇忠,那位年轻人手里还有没有救命药丸?”
一名身穿高级军装的中年人开口问病床上的张镇忠。
“伍大哥,小弟也不知道,毕竟当时我昏迷不醒人事。”张镇忠半起身,靠在床上说道。
“你也知道,我父亲当年在战场上受的伤太多了,现在年纪大了,落下一身病,长期浑身疼痛。我们这些做儿女的,看着心痛。”
“伍大哥,我让小曦明天去问问,那位年轻人还有没有救命药丸,到时候在通知伍大哥如何?”
“那大哥,在这里就先谢过了。”
“伍大哥客气了,我们可是过命的交情,而且小弟这么多年的生意,一直劳拂大哥照应。”
两人沉默起来,一切尽在不言中。
……
又是一天清晨,朱小胖刚出门,还没有上三轮车,就听到。
“胖子,今天别上班了,跟我出去逛逛。”
朱小胖看着从小巷尾走来的张茹曦,翻了翻白眼说:“不上班你养我啊!”
张茹曦快速走过来,拍了朱小胖的肩膀说:“你电影看多了,还会背起台词。”
“你怎么一大早到我家来,还走路过来的。”
朱小胖疑惑地看着她,两人虽然都是在老城区,但是距离并不近,差不多三,四百米路程。
“我才没那么傻,走路过来,我是搭了我哥的顺风车来的。”张茹曦傲娇地说道。
朱小胖点了头,骑上了三轮车,刚想启动,张茹曦也坐了上去说:“胖子,你不会放任我一个人在这里去上班吧!”
“大小姐,我还要赚钱娶媳妇呢!没空陪你玩。”
朱小胖回过头,无奈地说。
如果是以前,张茹曦这样找他出去玩,他肯定会高兴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可是经历社会磨练多年,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没有爱情地冲动了,只有向往地藏于心中。
“好啊,你个死胖子,以前读书的时候,你叫我陪你出去买书的时候,我都没有拒绝,才几年不见,我叫你陪我一天,你都不肯,友尽。”
张茹曦嘟着嘴,故做生气的样子说道。
“我说班长,你都快三十的人了,还学小女孩嘟嘴,………”话还没说完。
“啊!死胖子!”
“疼,疼,你快放手!”
张茹曦的二指禅,拈住朱小胖的腰间肥肉,把他疼的,眼泪快掉下来了。
“大小姐,算我怕了你了,你想去那里。”朱小胖不得不认怂。
“我想去平湖那里玩,很久没有去了。”张茹曦见朱小胖认怂,高兴地说道。
“去平湖?你想当聂小倩啊!”朱小胖记得读书的时候,两个谁说去平湖,对方就会说“你想当宁采臣,你想当聂小倩。”的话。
原因就是一句诗:“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死胖子,你才想当宁采臣。”张茹曦回怼道。
朱小胖启动三轮车,然后自嘲道:“我现在比宁采臣还宁采臣,至少他有聂小倩,我啥也没有。”
“死胖子,你要聂小倩干什么,你不会想要搞人鬼情未了吧!真是的,好好的人你不追,你追个鬼!”张茹曦一点也没有惯着朱小胖,怼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