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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霰弹枪的枪管锯短,只会影响射程和精准度,毒贩的枪手喜欢这么做,是为了能够把它们藏在衣服下面,等到距离足够近之后。
掏枪,射击,逃跑,一气呵成。
曾经有个上过福布斯排行榜的女毒枭发明了摩托车枪手,不过她的那些枪手用的大多是蝎式冲锋枪一类的短冲。
只需要两个人,一个人骑车,枪手坐在后座,甚至都不需要下车,摩托车的灵活就能让枪手靠近被害者,然后只需要一通扫射,逃跑,就可以了。
那位女毒枭用这种方法剪除对手,打下了一个庞大的毒品帝国,不过最后她自己也死在了同样套路的摩托车枪手的子弹下。
当真是讽刺至极。
坎迪斯和雷蒙德警长在迷醉酒吧的大门前分的手。
“真的不需要我送您回去?只要半个小时而已。”
“不用,我打算走回去,散步。”雷蒙德警长的脸上,看不出半点表演的成分。
坎迪斯点点头,若有所思的上了出租车。
看到出租车驶离,雷蒙德警长脱掉外套,在外面转了一圈,装模作样的给流浪汉的纸板上丢下一美刀,又鬼鬼祟祟地回了迷醉。
坎迪斯的出租车停在街对面,在手机屏幕上按下结束录制的按钮。
“雷蒙啊,看来迷醉的鸡翅,让你上瘾了……”
随手保存下这一段几十秒的视频,坎迪斯哼着小曲儿,拍了拍座椅:“哥们儿,可以走了。”
“去哪儿?”
“去……”本想说回安斯利社区,坎迪斯话到嘴边,变成了,“……去汉考克惠特尼银行,中心城区的那个。”
劫犯连续多次作案,看似没有规律,但实际上,他们第一次作案的目标,就能够说明一些问题了。
除了极少数无差别作案的疯子,正常的人,都会选择自己最了解、最熟悉的地方作案。
这也是为什么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件都是熟人作案的原因。
虽然很不想这么说,但,人在有恶念的时候,更容易对熟悉的人下手。
对陌生人,反而会因为不了解等因素,而表现得更加的‘礼貌’。
这种礼貌,其实是一种戒备的面具。
所以那三个案犯,大概率对汉考克惠特尼银行很熟悉,甚至平时就经常在里面取钱,或者和里面的人打过交道。
甚至,他们住的地方就在汉考克惠特尼银行的附近,也不是不可能。
一切都只是猜测,没有根据,可能什么都碰不上,也可能运气很好……
晚上七点十三分,出租车停在了汉考克惠特尼银行的正门。
“哥们儿,银行都关门了,还去别的地方吗?”
坎迪斯递过去两张钞票:“是啊,运气有点儿不好,我打算走走,多的就算小费了。”
“哦!”梅西哥裔的出租车司机收起正要找零的钞票,犹豫了片刻,“要不你上车,我送你再走一段吧,这附近不太平。”
坎迪斯把风衣的领子拉起来,挡住半张脸,闻言不经有些惊讶。
于是他俯下身,靠着车窗。
“怎么不太平,很容易被抢吗?”
司机下意识的左右张望了一番,没有看到有人注意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