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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圩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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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八九十年代之时经济还处于大萧条,整个农村空空如也。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还没完善,交通极度不便利,人民群众便无法外出去到更遥远的地方购买生活用品以及其他一系列的物资,于是聪明的人民群众就集思广益,想出来一个众人称赞的好方法,它由小众变成大众,随之逐渐演变为一个大型活动,称之为“赶集”。
  赶集的意思是把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互相交易,你把我需要的商品给我,我把你想要的商品给你,各自置换有需要的商品,场面的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起初各家各户的人民群众是为了把自家闲置多时或多余不用的产品拿出去跟别人家兑换,这是一个你来我往的过程,拿出彼此该有的真诚,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交易,最终各自兑换到有需要的产品高高兴兴地拿回家。
  这就是赶集最初的模样,没有商机,没有盈利,没有赝品,没有投诉,没有监管,有的只是彼此信任,还有那种不可丢失的喜悦感。
  事实证明,这种热闹非凡的赶集活动是互利互助的,受益的是买卖双方,所以它得到多数人爱护拥戴。后来经过人民群众及媒体多次的有效传播,很快就延伸到大江南北里每一个农村角落,短短十年时间内几乎每个乡镇纷纷效仿举办起类似的活动,赶集便成为一个众人皆知的活动。
  而在我们群山环绕的天堂小镇,历史遗留下来之时没有形成太多的平原,地理环境并不算优越。十多年前的时候没有高速公路,有的只是泥泞道路,遇到噼里啪啦的下雨天,遭殃的不仅仅是难堪的行人,还有来来往往的车辆。因此交通也是十分的不便利,自然而然就少不了这样的一个赶集活动。
  这里的人民却不喜欢把赶集称之为赶集,男女老少们会为“等圩”这一词语而欢呼,因为这是地方方言而形成的独特词语,便会产生深不可摧的感情,同时难以改口,并且一代传着一代。
  而每个月的圩日则以当月日期的尾号而定,经过一系列的商定,最终人民把“2-5-8”定义为每次的“圩日”,例如每月的2号,15号,28号等,其他的日子则被称为“闲日”,圩日就是等圩的高峰期,是人流量最大,也是最多商品零售交易的一天。因此这里每隔两三天就会有一次圩日,圩日的具体时间则是一个早上,截止时间则由散圩情况自行决定,有时是早上十一点左右,有时则是下午一点。
  (二)
  由于每隔两三天才有一次圩日,而某些特殊商品又只能在圩日里才买得到,所以大部分人民群众都会选择逢圩日才出来市场一趟,把接下来两三天需要用到的商品以及肉菜一次性采购回家,这样也就不用天天赶出来市场,节省了不少时间成本,还有水涨船高的油费。
  到了圩日这一天,猪肉老板在凌晨三点就要起床奔赴屠宰场,这比往常还要提早一个小时,毕竟这一天跟往常的日子不一样,出来买菜的人会琳琅满目,因此杀一头猪是绝对不够卖的,起码要杀两头猪,或者杀一头两百斤左右的大肥猪,所耗费的功夫比往常大得多。
  而鱼档老板在天还没亮的时候也来到了自家的鱼塘边捉鱼,估计今天的生意会比较好,所以要拿多两个鱼桶捉多些出去卖,品种选择也要多些。
  那一边的农民伯伯,在凌晨五点时也来到一片迷迷糊糊的菜园,虽然并不完全看得清瓜果蔬菜的真实模样,但是彼时的蔬菜吸收完凌晨的雾水后变得异常清甜,便是采摘的最佳时期,也能趁这个机会卖个好价钱,给自己的钱包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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