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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只因我是作家(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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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不过是刚刚结束军训的大一,她对自己就有了完全负面的判断,这让李哲感到可笑,也在第一时间提醒了他:这里并没有任何不同,只有成为人群中出众的那一个,才能减少偏见和阻碍。
  第二次是个熟人,陈珊,隔壁班级的班长,也是她以前的高中同学。她是被他的妆容吸引的——在新生入学的这个时间段,大部分女生都是刚开始接触化妆这门技术,时常会把自己搞得格外滑稽,但那时的她就已经格外熟练了。
  他追求她,出于雄性生物的本能,他也欣赏她,出于对她对世俗生活的老练。
  在军训结束后的那段时间里,李哲几乎处处都能看见她,她身姿巧妙地周转于所有人和群体之间,无论何时都看起来魅力十足。
  可实际上她不需要李哲,甚至鄙视他。
  那应该是从高中继承下来的情绪,因为几篇稿子而名声大噪的李哲,其实抢占了许多人应该获得的注意力,她也是其中之一。
  我从不忍心让自己沉沦于人群,成为一个普通人。
  那样的话,所有吐在我脸上的唾沫都看起来理所应当。
  李哲她的追求没有什么结果,反倒是提醒了他:游戏已经重新开始了,他已经没有了过去的一切。
  好在这样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学生会招新之后,各个部门迎来了第一次聚会。那天很巧,她就在他的隔壁。
  我始终保持尊重。
  直到她们开始展示自身的廉价,并以此为傲。
  李哲叹了口气,他为自己追求过这样的异性感到羞耻。
  那是李哲第二次喝酒,他频繁地去厕所,也频繁地见到面色绯红的陈珊——她不是和学长接吻,就是倒在同级新生的怀里撒娇。她也注意到了李哲,她直勾勾地看着他,目光没有任何回避,似乎这一切都理所应当。
  李哲那天喝了不少酒,散场的时候,他看见已经不省人事的陈珊倒在陌生的高大男人怀里,身上的衣服已经凌乱皴皱。
  她并没有李哲想得那么老练,那每一个看起来充满魅力的时刻,背后都是无法衡量的代价。
  李哲原本是讨厌酒局的,但他很庆幸自己那天出现在那个简陋的饭店里,终结了自己不真实的幻想。
  那挺痛苦的。
  真的。
  如果说那个秋冬还有什么值得提一嘴的事情,那也只能说说隔壁新闻系的一个男生。他叫孔斌,他在新生晚会时冲上台去强吻了一个跳舞的女孩。在初雪降临的时候,他灌醉了自己班的女班长,然后拖去了酒店,结果很出乎意料——他们成了恋人。
  “很大,很好。”
  李哲曾和那个女生一起吃过饭,那时她满脸幸福地看着身边的男人,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这就是大学。
  还好我本来也没有更多的期望。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对他来说平淡无奇,他加入了学生会,成为了一名小干事;他参与班干部的选举,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心理委员;他写完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在一个无名的小网站开始寂寞地连载;他需要时间写作,但一个又一个无聊的活动需要凑齐出勤人数;哦对了,他还遇见了魏冉,她们学校相邻,可她却对李哲说:
  “如果你能大学四年不谈恋爱,我毕业就会嫁给你。”
  荒唐,这一切都让李哲觉得荒唐。
  他像是一个愤怒的神枪手,找不到一个属于自己的靶子。
  我从未想过倾轧别人,那没有任何快感。
  我只想不被人冒犯,安安静静地做自己的事情。可实现这个微不足道的愿望,就需要把所有人都踩在脚下。
  那些人。
  只有闭嘴、屈服或者死去的时候,才勉强算得上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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