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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过后,李哲有了一段新的关系:姐弟。
对方是一个内蒙的女孩,五官、身段有如巧匠雕琢,是班上公认的班花,也是那天晚会上的领舞。
我们身上都有对方需要的东西:自身无法收获的那部分虚荣。
李哲样貌平平,无论在哪种标准下都算不上好看,也很少有打扮入时的时候;她受人爱慕,却只如蜻蜓点水,无法深入。
那是一段很美妙的关系。
我们都足够冷漠,所以才有足够端庄的举止。
大学四年,他们比寻常男女更亲密,但不碰触,不深入,不给他人任何想象的空间。他们无比精准地维系着这段关系,直到——
直到散场那天的那一杯酒,他们的第一杯酒。
这个时代,得到尊重是一种荣耀。
我们都没有玷污属于自己的荣耀。
回忆错综复杂,如紊乱的束流将李哲环绕,他有些疲惫,于是站起身来。
我要做什么呢?
他挪了挪脚,又坐了下来。
我想到哪里了?
那场晚会?
晚会结束后,学校内算是正式迎来了复习月,这一年文学院有一门挂科率极高的课程:古代汉语。因为有了自己的房间,李哲不用去图书馆或者自习教室抢座,掌握在他手里这点儿方便开始快速升值。
那个新闻系的女孩断断续续地来过几次,但感觉已经变了。
上床是一段关系的转折点,他们心里都清楚。
感情和开车一样,都是拿到证件之后才真正开始练习。
在那个年纪,上床就是证件。
他们相处得磕磕绊绊,话不投机,性格相异。除了性,他们处处不合拍,于是很快分道扬镳。
李哲那时并没有太着急,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小说、刊物、复习、心理委员还有学生会和社团。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开始明白做事的意义:社交的结果是不可控的,但事情至少会给自己一个回应,无论好坏,至少会有。
这个学期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在期末的前夕,因为舍友总是半夜闹出动静,李哲连着三天在凌晨准时播放摇滚。
林肯公园,我的摇滚启蒙。不算硬核,但很对我的口味。
只可惜主唱已经去世四年了。
那时的李哲有了稿费的收入,也有了学院领导的青睐,已经做好了下个学期搬离宿舍的准备。只是他没想到,经过他这么一闹,宿舍内反而和谐了起来。
我总是把人想得太崇高,其实一个比一个卑鄙。
人就是这样,你弱他就强。
大学的第一年就这样结束,在一顿热乎乎的火锅之后,李哲回到了县城。
这一年夏天,李嘉荫和屈玲洁都从高中毕业。李哲的第二本小说写好了开头的三四万字。他去学了驾照,在那里认识了几个轻浮但了无趣味的小太妹,她们很适合那时的李哲。
他太忙碌,需要便捷的愉悦。
然后,是高中同学聚会。
李哲再一次遇见了魏冉,这一次他们依旧相邻而坐,李哲也依旧把手放在了她的腿上。李哲记得她看了自己一眼,很认真也很用力,然后她借口手机没电,借了李哲的手机。李哲不傻,跟着她出了包厢。
我不能原谅她之前对我说的那些话。
于是我告诉她,我爱她。
魏冉把手机再还给李哲的时候,他们已经是一对情侣了。他们完全是陌生的,却有足够的耐心和退让的勇气。
只可惜我那时还不了解她的家庭。
李哲抿了口酒,眼前的杯子再度见了底,他抬手叫来韩超,给自己要了一杯长岛冰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