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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只因我是作家(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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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做不到出众那就不要做。
  文字工作尤其如此。
  在文学院这种地方,大部分人都能背两句诗词,写几篇小豆腐块文章。但是那些只能算是个人的消遣,即便发表,也只能用来凑版面。在文学艺术这方面,只有0分和100分两个档位,至于中间那部分,生来就是被人忽视和遗忘的。
  那五天是李哲很珍惜的五天。
  他以前喜欢自己安安静静地看稿写稿。而那时屈玲洁的存在,不仅通过肉身的刺激稀释他精神上的厌倦和疲惫,也让他意识到自己虽然不断成长,却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残忍和冷漠。
  他发现自己也需要陪伴,即便他已经熟悉了那些关于情爱的低级把戏。
  送屈玲洁离开的那一天,李哲安静地抽了一支烟,他脑海里流转着几个名字:屈玲洁,魏冉,李嘉荫……
  他好像有很多可以去爱的人,但李哲心里清楚,爱这玩意儿在他们之中根本就不存在。那最多只是一点冲动和莽撞引发的后果,并且他们已经习惯拥有这个后果。
  看电视剧,玩游戏,读小说……他们喜欢有情感代入的活动。
  然后他们开始谈恋爱。
  这让他们看起来格外愚蠢。
  感情是烟雾,是迷宫,但欲望一向直来直往。
  国庆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周,李哲在办公室的角落里品尝了她的嘴唇,那个格外安静的女编辑,团队里唯一没有反对他继续做主编的女生。
  她是隔壁新闻系的,和家里闹得很僵,但很努力。那时她经济上已经独立。李哲不知道她做了多少份兼职,偌大的校园里似乎到处都是她。她一会儿在小卖铺收账,一会儿在图书馆整理归还的书本,晚上的时候又在奶茶店娴熟地挤着冰激凌。
  她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单薄,眼里却蓄着江南水乡的灵秀。不过李哲之所以会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修长的双腿——她常穿一双小腿袜或者过膝袜,不仅勾出腿部的线条,又常常配以格子短裙,让若隐若现的绝对领域格外吸睛。
  林雪。
  我不会忘记她的名字。
  李哲感到自己的太阳穴突突跳动,他揉了揉,没用,于是他喝了口酒,又点上了一支烟。
  十一月,李哲和魏冉分手,她哭着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正用力地敲击着面前的键盘,身边是吃着冰激凌的林雪。
  放肆地说,那是一个属于李哲的冬天。
  他得到了林雪的感情和身体,完成了属于自己的第二本小说,结束了院刊的基本工作,然后,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把刊物的工作一直拖到了十一月底,在接到那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后,他写了一篇长文,选择和她公开叫板。
  这在学院是史无前例的事情,院刊由半年刊转为季刊,应当在冬天开始前印刷完成,发到每个人的手里。然而李哲交出来的文档基本上是空的,只有他自己写的几篇文章。
  如果使用我的任何一篇文章,我都会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
  那是那篇长文的最后一句话。
  我从小就爱玩火。
  这个爱好比写作的时间还长。
  李哲每每想到这里就格外得意,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方面的聪慧:他提前调查了那位老师的履历,发现她并非正式聘用;他提前了解了学院内可能接替他的那些同学,发现他们大多难堪大用;他反复试探过自己招揽来的这些编辑,明白他们虽然对工作量充满怨言,但核心的矛盾在于失去的学分和工资。
  是这些信息推动了他这么做。
  一切如他所料,李哲的这一篇长文让所有同学的矛头直接转向了刘洋,再加上印刷在即,一个几乎是空白的文档完全证明了她的无能和失职,她也失去了学院领导和书记的信任,这当中自然还有钱的去向问题:那些应当发放的稿费、工资以及提高印刷质量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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