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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国魔都某小区。
一个身着黑色衬衣,穿着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双杂牌黑色拖鞋的青年男子正在疯狂的码字。男子名叫李旭,是李氏宗族旁系子弟,(具体可以看我的第一本书)。就在刚刚,李旭在读者评论区说到每打赏十块钱就加更一章,本以为自家这本书没什么人看,也就是开个玩笑而已,结果这群老六粉丝直接把大佬请过来助阵,几下的功夫就打赏了一千块,也就是说李旭要更足足一百章,平均一章3000字,一百章也就是30万字,一天一万也要一个月才能更新完,所以李旭只能加班加点的把30万字早点码完。现在的李旭可以说是痛苦与快乐并存。
凌晨两点,李旭还在码字。突然,在魔都的上空,一个冒着蓝光的物体从天空落下,照亮了整片天空。李旭也被吸引了,转头一看,一块石头大小的物品直接砸穿了李旭的电脑和桌子,落在了李旭的脚边,不过李旭并没有去捡起那个物品,反而是痛苦的哀嚎道:“问的电脑啊,里面还有十万字存稿可是我存了好久的,就这么没了啊!”
在伤心了了好久后,李旭才看到脚边冒着蓝光的物品,外形是一个雕刻着一个黑色龙头的戒指,除了冒着蓝光外,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了。但仔细盯着戒指,李旭突然冒出了戴上去的想法,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李旭戴上了戒指,突然,蓝光变得刺眼起来,然后李旭进入了一个地方,周围除了李旭面前有一座破旧的仓库外,什么都没有了。李旭推开仓库门,走到里面,整个仓库装满了金币和宝石,看的李旭都快晕过去了。
“你就是这次的宿主吗?”一道萝莉的声音在李旭身后响起。李旭转过身去,看见了一个白毛狐耳的小萝莉,隐藏在李旭内心深处的DNA瞬间就动了,这难道就是心动的感觉,不过李旭只是在内心挣扎了一番,然后就放弃了,毕竟三年起步,最高死刑可不是开玩笑的,试试就逝世,所以还是算了吧。可惜了这么一个小萝莉,只能看,不能摸,真是太痛了。
“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李旭直勾勾的盯着白毛狐耳的小萝莉说道。
“我是系统,名字没有。不过前几任宿主都会给我乱起名字,不过都被我揍了一顿,你也想向前几任宿主一样被揍一顿吗?”白毛萝莉说这就不知道从哪拿出一个棒球棍就准备动手打李旭一顿。
李旭见状立马认怂道:“不用了,不用了,我还不想死呢。”
“哼,算你识相,本小姐仁慈,今天就放你一马。”白毛萝莉一脸骄傲的叉着腰说道。
“谢小姐不杀之恩,本人无以为报,只能已死报恩了。”说着李旭就拿起旁边的刀准备直接了解自己。
白毛萝莉见状,急忙阻止了李旭自杀。要死李旭死了她的业绩就变负数了,变成负数的后果就是她也就会被返厂重造的。
“停停停,我投降,你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不自杀?”
“答应我一个条件。”李旭看着妥协的白毛萝莉说道。
“什么条件?”白毛萝莉问道。
“送我回去。”李旭之所以想回去最主要的还是他还没来得及吧这个月的稿费转到父母这里,毕竟父母在乡下过的那么苦,每天不是搬砖就是去运钢筋,每个月还拿不到多少钱,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上初三的妹妹要养活,这总压力下还将李旭和妹妹养大,可见生活过得有多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