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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初逛港岛(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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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气勃勃,这是林志超的心里想法。虽然见惯了后世的繁华,但他却没有对此时的香港评价‘乡下’。
  傍晚。
  逛了一下午的林志超来到中环‘镛记酒家’,镛记创办人甘穗辉自小家贫,1920年,只有12岁的他踏足社会,做过卖菜、制雪粒、报馆印刷工、酒楼杂工、烧腊学徒。他在当学徒时就苦心钻研烧腊腌料,创出独门烧腊秘方。七年后,甘穗辉与朋友麦镛合用一个牌照在中环广源西街开烧味档,铺名叫“镛记”。
  1942年,甘穗辉用尽4000元积蓄租下永乐街32号铺,“镛记酒家”正式开张。1945年,香港光复后,“镛记”再迁入石板街,此时的甘穗辉已是街知巷闻的“烧鹅辉”。
  此时的‘镛记酒家’只能算是好一点餐厅,这里在餐食高峰期时是可以拼桌的,食客也习以为常。
  当然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的,最便宜的一份炒河粉要3毛钱,粥需要8毛钱,而一般人的午餐费用只舍得吃5分钱左右,可见镛记酒家的不便宜。
  但这样的餐厅或者茶楼,将是未来几年华人富商、名流聚集的地方,这些人聚在一起谈论内地的形势,讨论香江商业的合作和趋势。
  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坐在一起,交一个朋友。前世鼎鼎有名的‘新鸿基三人组’——郭德胜、李兆季、冯景禧,包括之前的‘永业八人’——也有这三人,便是在这种情况下认识的。
  所以说,林志超已经打算每天在这种地方花费一顿餐食,在此类餐厅寻找机会,价格虽然高达3~8毛钱,却不是不能接受。
  今天他要了一份粥和炒河粉,还点了半只烧鹅打包,林志超足足花了6元港币,相当于他一个月工作只能吃十顿饭这样的饭。
  当然,烧鹅是打包回去和房东一家吃的,毕竟多亏别人收留。
  “先生,您贵姓?”
  “先生,您是做什么生意的?”
  “我是做经纪的,如果您有什么需要买或者需要卖的,我可以为您效劳!”
  就这样,林志超趁着吃饭的时候,还不忘向拼桌的两人推销自己。
  可惜,这次他并没有什么收获,别人甚至不愿意搭理他。而林志超也无所谓,这点脸皮他还是有的。
  不管怎么说,通过观察,他觉得每天中午来这里吃碗粥或者炒河粉,通过拼桌,一定可以收获一些生意和人脉。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要锻炼自己,为将来创业打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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