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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的是事实,由于欧美人有钱,因而总是以上位者的心态去看待事情,他们也喜欢为工人争取各种福利。倘若被冠上血汗工厂,会在欧美受到抵制。
“那好,举手表态吧!同意的举手!”
话都说到这份了,大家岂有不举手的道理,一些人有些犹豫,眼神一直观察着,但最后也只能被逼着举起手。
林志超心里冷笑,他就是要‘伪善’。他不是没良心的资B家,一直都有在为工人考虑、香港发展考虑。
当然,这一切肯定是建立在他能赚到大头。
52人全票通过,这才是真实有效的!
随后,大家热烈的讨论起平均工资来。由于都是女工居多,所以假发产业的薪水在整个工业不算高,2~2.5元一天的比较普遍。
香港在1967年以前的薪水都非常低,涨得很慢,之后闹起来后,港府也开始非常重视工人的薪资起来,然后涨得很快。而在六十年代中期时(1966年),在纺织行业的熟练工人的薪水才9港币一天起,普通工人只有4~5港币一天,百多元薪水比比皆是,这点钱只够温饱问题而已。
一些工厂只是在生产旺季时,去九龙城寨、调景岭等招募人手,用完再辞退,给的钱就只够吃饭钱。
而到了七十年代中期,平均薪水已经涨到1300港币一个月,十年涨幅300%以上。
所以说,凡事有利有弊!
果不其然,各大假发企业主对于员工工资是非常‘吝啬’的,对于指导工资的标准,是寸土必争。
但好歹是在认真讨论,最终大家决定以2.5港币一天为最低标准,试用期一个月除外,并且每天给予生活补助0.2港币每天、十个小时以上要给加班费,加班费每小时是正常的1.5倍;与此同时,鼓励大家实行年底双薪制度,但不强制执行。
这样算下来,一名女工的月薪可以达到80港币。
这个薪水水平,和长江假发厂还差上一些——长江假发的女工薪水是80港币每月,年底双薪、节日有福利、十小时工作制度、每周轮休一天、加班每小时0.4港币、每天补贴餐费0.2港币。
一场长达1个半小时的会议下来,52个会员单位第一次感受到‘香港假发商会’是真正存在的,有福利,也有约束。
福利自然不用说——很多非会员工厂,经常发生停工呢!
约束自然就是很多了,包括产品质量、工人福利待遇等。
会议结束后,陈麟元作为秘书长,会记录和监督今天的会议精神,甚至还会登报宣传。
翌日。
‘香港假发商会’召开第一届全体大会的消息,便登上《星岛日报》。
一时间影响非常巨大,也引起城中的热议。
“不得了的啊!发展才两年时间,就已经4500多假发工人,占据全球90%的市场份额。”
“52家会员工厂签署行业薪资指导水平,正式工人日薪不低于2.5港币每天、生活补足0.2港币每天、加班费不低于1.5倍。厉害啊,这个薪资水平比纺织、成衣都还高了呀!”
与此同时,商人们也第一次感受到一个小小的‘香港假发商会’的团结一致,居然通过这些‘有损’企业主的协议,不得不说会长林志超的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