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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巴特·夏陵也不再说什么,他扣上头盔:“好,我来带前队,你来带后队。”
“不。”塔马斯轻轻地说:“你比我更有用,我来带前队。”
说罢,也不管二营长还有什么意见,塔马斯提起佩剑,大步流星走向铁峰郡的军阵。
站在军阵正前方,看着部下的面孔,塔马斯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临阵鼓动不是他的强项,沉默片刻以后,他缓慢但是坚定地高声问:
“在蒙塔涅保民官麾下,你们有没有打过败仗?”
回答他的是惊天动地的呐喊:
“没有!”
回答的声音如此嘹亮,以至于战场的杂音都被压倒。
那些刚刚加入铁峰郡军的前俘虏,许多人不敢开口。但是每一个“老兵”,都在发自内心地呐喊。站在第二横队的猴子,喊得尤其响亮。
“今天。”塔马斯的语气中没有半分动摇:“我们也不会打败仗。”
说罢,他转过身去,但是停顿了片刻,他又转回身来。
这次,一营长的眼中含着热泪:“如果,你们不知道为什么而战,那就告诉自己,你在为温特斯·蒙塔涅而战!”
“胜利!”有人在低声念诵。
“胜利!!”有人在高声宣告。
“胜利!!!”每一个铁峰郡士兵都在用尽全力呐喊。
塔马斯拔出佩剑,扔掉剑鞘,他没有走入队列,更没有退入队列后方,而是站在军阵的正前方,面对着敌人,率先踏入战场:
“前进!”
震天的战鼓擂响,铁峰郡步兵,开始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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