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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抹去嘴角血珠上来,铁门早已被倒锁,她正站在原处不住狂笑,充满着嘲讽的意味。
“别开玩笑了,快放我出去!”我狂拍着铁皮,声嘶力竭地叫道:“你搞什么?想死是不是?”
“对Krys来说,你是个宝贝,对我来说,你就是充饥的食粮啊。昨晚我问过你,想不想来地窖看看?以你另类的癖好,没准会觉得很香艳呢,现在你的愿望成真了。”她似乎将身子往门板上一靠,声音开始变得清晰起来,说:“咱们躲在破船时,傻妞告诉你的那些,全都是真话,我固然拖不动你走很远的路,但你会自己入套,乖乖跟着我走。由头至尾我就打算斩断你四肢,撬开你颅骨,将你变得像猪那样啃吃槽食,你不知我以折磨人为乐么?”
那还是在阴蜮大破百鬼潭时,我、勿忘我以及吕库古小姐一起在饵舱斗杀了大铜头卢克莱兹,她伤得很重并说自己将死感到很冷,我出于不忍将她紧紧搂在怀中,这一举动让边上的林锐脸红耳热。她让我别太轻信这个坏胚子的甜言蜜语,弥利耶曾多次说过会杀了我。我只当是争风吃醋,未曾理会当真。而这次她重出江湖,我也没有轻慢于她,甚至堪称礼遇有加,勿忘我干嘛平地起杀心?这点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没有原因,就是觉得好玩,我喜欢听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仅此而已啊。我给过你两次机会,早上和刚才,问Dixie会怎么看?你不知我最痛恨不忠之人吗?所以,该着你死。”
伴着猖狂大笑,她逐渐走远,磨刀霍霍去了。是啊,勿忘我是个绝对的疯子,疯子行事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我败了,败给了她柔情万种,败给了这具思慕太久的肉体,事已至此吃再多后悔药也没用,我掏出查找门锁的钥匙圈小灯,照亮一小块斑驳,扶着墙步步下去。
底下的地窖超乎我想像,它的面积抵得上一间客厅,并分割成六间破屋,分别装着铁门。空气中透着一股恶臭,满墙满地都是人齿和血痕,仿若是走进了吸血鬼的巢穴。这一幕幕惨状看得我心惊肉跳,背上起了层白毛汗。掏出手机试图求援,可惜也是必然的没有信号,现如今我只能自救,翻些武器端在手壮胆。再怎么说我也是五大三粗的男人,真要血肉相搏也不会太落下风。几个月来我历经无数血战,早就不是当初那个游手好闲的自己了。
“谁?谁在哪?”一个失魂落魄的声音从某扇破门内传来,探头望去,里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似乎正有个东西在拱爬。见我拿着小灯乱照,此物不禁喜出望外,喊道:“在这里。”
如果身上带着撬锁的布包,我也不至于会搞到现在这么狼狈,闻听那人喊得急,我只得让他闭嘴,在附近翻找铁钎之类的细小之物,最终寻得一根撅了的撬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开,推开破门进去,墙根底下果然锁着个肮脏的人,那是名四十开外的白人男性,个头又高又壮,半边脑瓜淌着血,身上披着件不合时宜的雨衣,正抱着自己的断臂在嗷嗷怪叫。
“你是警察么,这太好了。”男子见我正欲帮手他打开锁链,激动得发出公鸭般的嗓音,他朝另一侧墙角努努嘴,说接便溺的搪瓷面盆底下,有一截美工刀刀片,或许能用打来锁头。上前踢翻尿盆,果然有那种东西,并用胶布缠上,分明就是他备下的脱逃工具。
“我太倒霉了,我不该那么轻信他人。”趁着我在忙碌,男子眼睛一红,哭诉起来。
此人自称是个卖保险的,某日流连于酒吧时,被吧台前坐着的一名女子所深深吸引。此女长得天姿国色,肤白如雪又举止优雅,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尤物。男子上前搭讪,俩人一问一答攀谈起来,女子说自己是毒贩的女友,那个男人残暴凶狠,没日没夜地殴打她,好不容易这天杀的去了欧洲办事,故而出门散心。男子不仅唏嘘,问她干嘛不趁此机会逃跑呢?自己要是能帮上什么忙尽管开口。,于是,俩人越聊越投机,不觉喝得酩酊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