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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妈的!真是笑死我了!”勿忘我柳眉高高扬起,奸笑着一脚蹬开我双手,跳将起来大骂:“是我在打你主意好不好?别本末倒置了!实话告诉你吧,那个地下庸医,至少挨过我几十顿打,可人家铁骨铮铮,由头至尾没屈服过,到死也不肯报出文件究竟藏在哪。老娘才跟你玩了一晚上,你就跪下了么?本来我还有些于心不忍,现在你这样没皮没脸,这事就没商量余地了。下一回,我不会再心慈手软,也不会再赤手空拳,咱俩操兵器继续干!”
由着她的猖狂大笑,更加丑恶的内幕被曝光出来,庸医不仅狡诈而且尤为谨慎,这间宅子里到处是机关,他日夜提防有人上门报复,因此神经每时每刻都绷得紧紧。勿忘我搞夜袭之初,就曾掉落暗藏的陷阱,庸医就像现在的她那般,持续折磨了她很久。直至挖出她的心脏,才误以为弥利耶死了。庸医哪知道这是只半妖,正在研究摘落仍不住跳动的妖心遭来反击,因此成了我所见到的那一幕。据说弥利耶砍断他一条手臂前,是像切香肠般一截截剁去手指,十指连心的痛楚,都未让硬汉屈服过,故而就某种变态程度,他让勿忘我也自感触目惊心!
“所以我疗养了好些天,等赶去黑枫镇已是宁息之刻的中段了,否则会到得更早些。现如今炫彩被其他人刨走,机密文件又因你的缘故永远成谜,再加上那几天被摧残得不成人样,老娘怎能快乐得起来?人总得找个发泄窗口,对不对?说再多也没意思,你就认命吧。”
说完这些屁话,她将我撇至一边,噔噔噔上楼找安贡灰去了。我知其杀心已起,再不能与之绕马虎眼,下一回就是决定生死的最终之战。借着她远离视线,我像条蚯蚓拱爬到地窖口,将身翻落下去。在这条廊下,到处藏着摆位的棍棒,勿忘我曾伪装成老妇,十分清楚它们在哪。若她回到大厅,发现我人溜了,必然以为我被打坏了脑袋,恐怕已十分迟钝,但这恰恰就是我要她这么认为。那么我有没有绝地反杀的机会呢?你别说还真有。
关键就在于我随身带着的大包,出门前我特意往里揣了两只雷鸟,本打算到了回避场向世界之子们炫耀一番,也给小老汉涨点见识。结果却不料坐上冷板凳,陪着Krys一块喝奶昔,因没人提起连我自己都忘了。开车来尤宁,包都在身边摆着,包括被骗进这间地窖,也始终背在身上。所以,它们能起到救命的大用,勿忘我胜在半妖也合该败在半妖这点上!
几分钟后,弥利耶狭长的身影出现在地窖口,她从满地细线般的爬行血痕中不难察觉,我已躲去了底下。探头瞄了一眼,勿忘我果真提着锋利的安贡灰,并且是两把。她故意用它们剐蹭着铁皮,发出巨大声响,以此来震慑动摇我的决心。
“你难道不知我的眼睛并不在傻妞之下么?居然能想出躲在暗处搞偷袭这种馊主意,”见阴湿的底下没有任何回应,她挥舞着刀叉下来,叫道:“现在出来投降还有机会。”
“我还以为你上楼找小皮鞭和蜡烛油去了。”我故意嘀咕了一句,就是为了让她听见。
“诶?原来你喜好这么玩啊,真是个土炮。皮鞭是专为勒死你备下的,蜡烛油就别想了,你细皮嫩肉的,干嘛要浪费?放在炉火上煎烤,渗出的脂肪会像芝士那么美味。”
之所以挑选地窖这个新战场,是因我与林锐生活在一起。他那对罩子远比勿忘我厉害,但却有一个致命弱点,那就是看不见弱光源。除此之外,烈火以及烟雾都能严重搅扰视觉。与他对比弥利耶凶如虎豹,我是被困的白兔,所以要想击倒这个疯子,就不得不下一番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