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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九点,车进入南卡州境,途径绿城附近的皮德蒙特时,她停下车拽着我走进一家法式海鲜餐馆,用不久前得来的血钱要了一大桌鱼蟹,狼吞虎咽地吃将起来。看得出整整一天的互博,她早已饥肠辘辘。当被问起她不是以囚禁者为食吗?贼婆娘却说,那都是她胡编的,但吃人肉这事倒是真的。她这么做是为了恐吓,击溃庸医的心理防线,想要他吐露文件在哪。
“你这张脸,虽然与阴蜮遇见时一样,但精致了许多,也更显年轻了,这是如何办到的?”
“因为妖心的缘故,它寄食于人会抽取脂肪,所以我每天摄入的食物是常人的五倍。”
她嫌室内太热,脱了外套光着膀子吃喝,手势粗鲁又野蛮,看得一干吃客移不动眼珠,我忙坐到她侧面,挡住那些人色迷迷的目光,问是不是每个弥利耶都有她这般的姿容。
“当初小女与我拌嘴时,也爱拿相貌大做文章。我原本就是魅者出身啊,因为个子太高指关节粗大,才改行去当了弥利耶的。”勿忘我哪怕再武腔也是个女人,女人都爱听人恭维,更何况这本就是事实。她身上有一股独特且浑厚的魅力,能摄人魂魄,男人被迷得丧失理智,很容易掉入陷坑。那种美是成熟饱满的美,与清纯亮丽截然相反,更具女人味。
身材高挑的她,穿上高跟鞋比我还高,体力更是惊人。与她肉搏如果蒙上眼,完全感觉不出这是名女性,更像是个凶残的暴徒。弥利耶的指关节又粗又硬,以往我与人搏战,仗着少年时总爱在树干上苦练,最擅以拳迎拳,那样会叫对方趾骨骨裂,瞬间丧失战斗力。在对付女兵、Krys以及迪姐时,屡试不爽。可紫眼狐狸的拳风比我更硬,就跟把榔头似的。
她如风卷残云般一口气扫光桌上全部菜盆时,我才刚吃了半只龙虾。见状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唤来侍者重新叫了一桌,然后转去盥洗室洗漱一番,支着下巴开始学起窈窕淑女来。
勿忘我最具特色之处,就是能随时切换口吻,前一秒还在小鸟依人,下一秒就会破口谩骂。你永远猜不透她在想什么,也不会知道她接着会作出什么举动。正在我专心致志为生蚝涂芥末时,猛地被她抱住胳臂,贼婆娘忽然眼睛一红,扑倒在我怀里,声嘶力竭地大哭起来:“我本以为自己涂满血腥,早已变得六亲不认,崇尚当个母畜生。结果化为半妖后,我却发现自己的本质,竟然是个比谁都软弱都孤单无助的可怜虫哪。”
这股气力差点将我扑翻在地,猝不及防的嚎哭令吃客们纷纷侧目,还以为我对她做过什么。我让她注意些自己形象,放屁也就算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哭得那么凄惨,被耳尖之人听在心里,没准会闹出事来。
“你说的有理,不如将他们全杀了,那样也省去许多麻烦。”她将手探向罩衫,取出破叉子挥舞。我忙向众人陪笑说她喝醉了,没什么可看的。贼婆娘这才缓和下来,道:“我最讨厌别人来为我拿主意,没大没小的,再有下一次,我绝不会再开玩笑!”
“是,我思虑欠妥,望你见谅。”我直直站起,双手贴裤缝,毕恭毕敬地回答。
勿忘我喝得酩酊大醉,一会儿发出浪笑一会儿伏案痛哭,好在这出闹剧没持续多久,人家要歇业了。由这里去夏洛特,此前绿城大战时我已走过一回,哪怕闭着眼也能找到派恩维尔在哪,便与她换了个座,让紫眼狐狸靠在肩头打盹,重新驶上高速段。
“这点小酒怎能灌得醉呢?我喝白兰地就跟喝自来水似的,”她窃窃发笑,脸上浮着红晕,好似初春三月天的桃花那么娇艳。见我不住偷眼瞟她,勿忘我抱住我的脸付之一吻,躺回副驾驶,指着自己胸脯道:“在我心灵深处,居住着一个拳王那样的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