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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然间有些懂他了,男人天性任侠,自然对小家碧玉无感。这就像我身世流离,纯真少女吸引不了我,反倒是成熟女人更让我着迷。正所谓骑马的不会与开车的同行,扬风抽烟的不与环保主义者同路,英雄佳人也好,野鸡走狗也罢,都是成双配套的。
“你比她年轻,想回头会容易许多。而且当你问出那句话,便绝不会对我挥舞屠刀。”他哀叹一声,将酒杯搁下,问:“那你想我怎么办?彼岸花永远不会回来了,我内心深处这块位置始终空着,当见到相同经历的女子出现,就要努力抓住这个机会,人之常情啊。”
与此同时,我也在悲叹,当这场征战最终落下帷幕后,醉蝶花这个虚构的女人,也就从世上真正消失了。变态大叔不拿下我誓不罢休,而到了那时,岂不是会更加伤痛?
“正因当初好奇,我走进这个陌生的世界,带着种种偏见,而想得特别丑恶,但将它完整看过一遍后,才觉出自己有多肤浅,爱恨这种事时常会置换的。”他点起支雪茄,指着我说:“女杀手们身世是复杂,但这种复杂是可以被理解的,毕竟仍在人类范畴里。越与她们交心,体会也将越深,逻辑思维被颠覆了,分不清什么才是纯粹意义上的善与恶。到那时人会被困住,既迷失了自己又分不清对错,只会将心头积怨化为烈焰,直至消散在天边。”
荒原在胡思乱想中逐渐走向尽头,一轮皎洁的清月高悬头顶,将废水处理厂勾勒出粗犷的轮廓。我拴上马,顺势在草地间坐下。抬手看了看腕表,才不过消磨了半小时,要等她们赶来,仍有很长一段时间。想着,我翻出手机打算听听音乐,忽然心头来了个主意。
铃音在响过五声后被人接听,彼端传来一个男人的咳嗽。当闻见我的声音,他一时没醒悟过来,说了几句后,他这才辩出我来,口吻也不再是过去那般的生硬,而变得有些惊喜。
“将一具骷髅骨慢慢复原成活人?”魂镰猛吸一口烟,笑道:“这根本是笑谈。至少在我的认知里,从不曾听过这种事。嘿,你还好吗?多日不见我挺想你的。”
“那只是一具影化的皮囊,本质仍旧是我,”我低声窃笑,看来外貌这种东西,果然会带给人不同感官。当初在果核重逢时他曾问我为何总能找到美女,可见此人内心虽孤傲,却仍是一个凡夫俗子。我点起支烟,问:“为何这么说?我亲眼所见有这种奇术。”
“因为素魂与魂器剥离了啊,就像你扭断汤勺再拼接起来也没用。这应该是种闻所未闻的妖术,即便那个男孩他日活过来,也不再是他本人了,你所说的妇人很可能白欢喜一场。”他行云流水地闲聊了几句,又说:“不过,这个发现还是有价值的,你现在要立即做一件事,那就是将所有通话记录清空,往后没事别随便打来,有必要的话我们会联系你。”
他的话音未落,我已掐了通话,这是因为警笛声由远至进而来,夜巡的条子正在附近一圈圈徘徊。我将身在草丛中趴低,果然见得胖条子和高个条子在不远处慢行。他俩似乎听见马嘶,将车停驻端着卤素照灯下来,右手紧紧按在枪套上,神情显得十分严肃。
“这两个家伙,该不会仍在搜捕莉莉丝成员吧?抑或是男人根本没有收回通缉令?”
我头脑一片混乱,只得将身压得更低,躲避着来来回回扫射的灯柱。忽然高个的拜伦拔出手枪,开始胡乱瞄准,胖子莱曼忙上前干预,依旧迟了一步,只听啪的一声,子弹仍是出了膛,击在破建筑毛糙的墙皮上,弹头被崩飞斜射进草皮,只距离我不到三米。
“别开枪!”见躲不下去了,我只得高举双手,缓缓地站起身,尴尬道:“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