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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序章可能有些无聊,后面剧情才是正题,正所谓黄金前三章,给我个机会,看完三章后再考虑弃还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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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秦墨,是海都大学的一名学生,今年是来到这学校的第四年,同样也是一个平凡之人。
也不能算吧,勉强是个半吊子的体育生,但至少拿过省的奖吧。
至于是第几,别问,问就是倒数的。
秦墨独自一人躺在草坪上望着那有些耀眼的阳光,五指伸开对着天空,眼中闪动着莫名的神采。
啧,真他喵的刺眼,不看了。
秦墨撇过头,看向离草坪最近的篮球场,有五个正在热血澎湃,激情四射的进行一场篮球友谊赛,微微一笑。
“嘿——老秦,你个肾虚的货,别休息了,来打篮球吧。”一位很欠揍的货走向秦墨身旁,故意打趣道。
“哈?你这么以为我也没办法,嘛——毕竟我肾虚都是因为你被我变成了妹子,你为我日日吹箫,夜夜笙歌……懂不?”秦墨侧过脸去,笑出了声。
“靠——你妹的,算了,也无所谓,反正又不是真的,来,打篮球,别休息了,快点!来嘛来嘛~”那位两手一摊,脸不在乎的说着。
毕竟这是他们二人早已经习惯了日常的对话。
“好好——来了来了!”秦墨从草坪上爬了起来,笑着点了点头,面带温和,跑向了篮球场那边。
对头,我刚刚是不是讲过“同样也是个平凡之人”。
不过话是这么讲,但是我从未这么觉得。
虽然没有女朋友,没车没房没钱,是个孤儿,这一看就是惨到不能再惨的人了。
不过还是要说一下,要女朋友干什么勒?至死不渝的兄弟之情不逊于任何一份纯粹的爱情,对吧?
我与他大概会永远疯疯癫癫,嘻嘻哈哈吧……
毕竟,顾清风这家伙真的填平了我太多时候的无聊、烦恼以及不开心的时候,还陪伴我,从年幼到现在的许多美好时刻,我始终觉得顾清风他是上天赐给活着的我最好的礼物,所以女朋友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也许将来可能会,但至少现在不会。
『当然,友情也可能会变成爱情叭,毕竟友情终究会变质噻~』
至于有没有钱,有没有背景重要吗,可能的确很重要很重要。
但是我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处在于社会之中,所以现在没必要知道,那种事情以后再说吧,至少我是没打算过结婚的。
因为——
陪着他就好,陪他就好,其余的事就算了吧。
以及孤儿就孤儿好了,至少,我从未觉得自己的童年是黑暗的,没有任何希望的。
因为啊,孤儿院院长对我挺好的,不光是我,只要是在孤儿院的人无不被她带着慈祥笑容的语气所关怀着,这不比那些花枝招展只要给钱,就能笑得出来的一些人好吗?
院长她就是天使,给于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生命之光的天使,还有我是四岁到那里的。
同样孤儿院的所有人彼此都是友好的,没有什么争斗,孤立,排挤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