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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文的“我”代指顾清风』
我最大的秘密——就是我喜欢的人,跟我性别一样。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啊,你说说是什么样的执念,才能在梦中反反复复的梦见一个同性,而且还渴望着在梦中的我会变成女孩子呢?
遇见是庆幸也是遗憾。
庆幸的是已经陪伴他十多年,遗憾的则是无法坦诚相拥。
我喜欢秦墨,我爱着秦墨。
我想嫁给秦墨,我爱他胜过爱任何人。
即使很喜欢,即使是爱,但是呢,在这个所谓的世俗中,也要看清现实。
原耽小说,百合小说,真的很美好,美好到让两个在现实中无法相拥的人,在小说中可以相拥,可以相爱。
我时常在想,为什么丘比特要闭着眼睛射箭。
为什么让我爱上秦墨,以一个同性别的身份?
再美的花也会有凋零的时候,就像年少不懂事的我们,也终究会以遗憾收尾。
可我不甘心遗憾收尾。
我真的很想跟他在一起,一起相拥,一起相爱,一起结婚生子,陪他终老,而不是以一个朋友的关系伴他左右。
想嫁给他,想吃他做的饭,想牵他的手散步,想跟他有以后,想跟他有个孩子……
我太想不顾世俗的站在他身边了,我能以比他小的年龄,在他身边不懂事,但他不能啊!
我很喜欢梦中的世界。
梦中的他,一百零六次掀开我的盖头,一千零六次与我相吻,五千次零六次与我相拥……
以及高达一万零六次为我带上婚戒。
有时我总会差点将梦中代入现实之中,今天没想到,不是差点,是真的代入了。
分得清吗,是虚拟还是现实?
我当然分得清啊,只是不知道何时心中想与他结婚的这个欲望更加强烈罢了。
我究竟是何时爱上他的呢?
好像是从第一次与他相见之时,他咧着大嘴,摸着我的头发:“以后你就是我的弟弟了,谁欺负你跟哥讲,我带你欺负回去。”
然后呢,他又给我取了个名字,在当时无名无姓的我,可别提有多安心了。
他在我那个阴暗的时间段里,留下一抹阳光,毕竟当时的我可是亲眼目睹双亲被间谍拿着锋利的小刀,一点一点的残害着我的父母,而我只能躲在实验室环抱着双脚,听着父母的惨叫……
后来的后来,一次又一次将这一抹阳光变的越来越大。
我清晰的记得,四年前高考结束后,我与他相守,来到滨海市这里,在那里合租,有了独属于我们的小房间。
很窄很小,但里面充满着属于我的幸福。
随后的暑假八月中旬,那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三四个痞气十足的青年男子将我围在小巷里,那时的我孤独无助,宛如饿狼们遇见一只小绵羊一样害怕。
“小弟弟呀,哥最近没几个钱花了,要不你借我点?”
“不多,也就两三千而已。”
“所以咱们都市相点,该给钱给钱,免得见血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