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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想来,其实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错,我也根本没必要变成她喜欢的样子,我也变成不了,我长袖善舞也罢,我温柔内向也罢,我成绩优异也罢,我倒数第一也罢,我出身名门也罢,我贫门好女也罢,都改变不了她讨厌我的事实,因为我的存在对她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折磨,只有我痛苦她才会快乐,她的心已经扭曲到变形,虽然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讨厌我,但是我可以确定一个事情,能对一个不到10岁的孩子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即不配为师,又不配为人。
多少年来,我一直希望有一天可以亲口问问她,你当年为什么这么恨我,然而,如此看来,毫无意义。
我为什么告诉你这个故事?
我没有资格期望你做到连我都不做不到的事情,你可以继续恨这个人,也可以选择原谅,但是请你与自己和解,和那些伤痛和睦相处吧,人如果无法忘记的时候,那就只能记住,我们应该好好的活着,为自己而活,为我所爱而活,活的温暖祥和,活的金光闪闪,活的光芒万丈,活出我们原本应有的样子,完全没有必要被这么一个不值得的人毁掉剩下的人生,因为我们曾经因为她牺牲太多快乐。
现在聊点开心的是吧,我一定要推荐你看《查令十字街84号》。
这是一本读书人的圣经,几乎所有爱书之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灵魂上的共鸣。
当年的女作家海莲·汉芙一贫如洗,贫困潦倒,穿着像“一个百老汇的乞丐”,因为贫穷买不到想读的书,恰好在《星期六文学评论》上看到英国的马克斯与科恩书店刊登的广告,便写信求寄一些喜欢的绝版书。从此,海莲·汉芙小姐便与弗兰克·德尔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书信来往。
这本书根据作家本人的书信整理而成,每一封信件的背后都是一个真正的故事,他们的默契与信任令人动容,书里从海莲到弗兰克,从老马丁到邻居老太,他们都是尘世间最平凡的人,却因为人性中的善良而高贵。
一、阅读之美
很多人说,看完这本书,第一个想法就是跑去书店,摸一摸书,买一买书,再闻一闻书香。因为这本书里的书籍之美,总让人想领略一下阅读的快感。
海莲·汉芙是个脾气不怎么好的女人,从通信中她对偶尔几次寄来的书籍表示不满,就能看出她的泼辣与直爽,当然,她的灵魂知己弗兰克从来没觉得她是个刁钻的顾客。这朵浑身带刺的玫瑰形容起书的质感却是极具女性的温柔,电影和原著里海莲也多有抚摸书皮和纸张的细节。
“今天收到你们寄来的书,斯蒂文森的书真是漂亮!把它放进我用水果箱权充的书架里,实在太委屈它。我捧着它,深怕污损它那细致的皮装封面和米黄色的厚实内页。看惯了那些用惨白纸张和硬纸板大量印制的美国书,我简直不晓得一本书竟也能这么迷人,光抚摸着就教人打心里头舒服”。
她善于发现旧书的美丽,她说在信件上说:
“我喜欢扉页上有题签、页边写满注记的旧书;我爱极了那种与心有灵犀的前人冥冥共读,时而戚戚于胸、时而耳提面命的感觉”。
她也是个真正的爱书人,会对别人把撕下的书页当包装纸这种行为怒不可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