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当记者追问这位母亲:李师科说他只打算留一百多万花用,放在你家的四百万是留给你的小孩作教育津贴的,你知道吗?这位母亲“黯然无语,只是低着头。”
合理的研判是:李师科知道这种行为又被小女儿父母告密的可能,但是他还是做了。告密的奖金是赃款的一半,小女儿的父母告了密,至少还可合法拿到两百万。两百万留给小女儿,那也差强人意了。
就这样的,在小女儿父母告密以后,几乎不可能破的抢案,等于由李师科自己给破了。——李师科求仁得仁,李师科盗亦有道,李师科甘愿自我牺牲,李师科不惜从容一死。
美国文学家休伍德(RobertEmmetSherwood)写《化石森林》(ThPetraifiedForest)写那个穷苦文人斯魁尔(AlanSqurier),甘愿请强盗杀死他,为了死后可领五千保险金,送给他心爱的女孩,帮她离开沙漠,去过好日子;法国文学家雨果(VuctorMrieHugo)与《悲惨世界》(LesMiserables),写那个砍树枝的穷苦工人尚万近(JeanVlean),甘愿坐长年大牢,为了养育他姐姐的七个小孩,而偷一个面包,这些动人的故事,告诉我们,穷苦的人有他们的价值观念与正义。国民党的下三滥报纸《民族晚报》,联不知耻的以“重振社会公义精神”为社论,满纸“人心大快,社会公义得到伸张。”“秘密证人制度的弹性运用,实际上也是公义精神的高度发挥。”这真是颠倒是非的谬论。因为真正的“社会公义”,是抑强扶弱,而不是欺负穷人;是衷矜勿喜,而不是人心大快;是鼓励行侠仗义,而不是收买卖友求荣。国民党《中国时报》说告密者“以无比的道德勇气,出面向警方举发”,“道德勇气,发挥淋漓尽致”,也是谬论。告密者“淋漓尽致”的,可以是恐惧,可以是勇气,但绝非道德。古往今来的道德里,从来没有把卖友求荣当道德的,国民党把卖友求荣当道德,这种道德,是问题道德,是线民道德,是国民党的道德,不是人类有史以来千千万万志士仁人所献身的道德!
“此水本自清,是谁搅令浊?”
国民党《联合报》也登出谬论,是台湾大学心理系蛋头教授写的。写李师科:
对侦讯人员说:国家亏欠他太多,所以他要抢银行。从这种种蛛丝马迹看来,李师科反社会心态的对象,很明显的是“公家机构”、“警察”、“银行’……等等代表“国家”的象征。
李师科的行为很明显是错了。“国家”本身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任何人都可能对政府的措施感到不满,都可能觉得国家对自己有所亏欠。按理说,一个人对政府或“国家”有所不满,他应该循求合法的途径,向政府提出抗议,或要求国家给予赔偿或救济,绝不能肆意攻击代表”国家”的象征。
这话说起来堂皇,但是蛋头教授可曾想想:像李师科这样穷苦的人,这样低层的小市民,他们有什么“合法的途径,向政府提出抗议,或要求国家给予赔偿或救济”呢?他们能吗?他们敢吗?纵使做了,又有效吗?正相反的,他们但求政府不再扰民就谢天谢地了!试看李师科这件案子,在没破案前,多少计程车司机遭了殃?老兵王迎先甚至被刑求致死,警察可以公然没有法院的传票,把他们一个个私设公堂,灌水修理,他们啊他们,他们有什么“合法的途径”,拒绝警察的非法抓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