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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精力就特别好,也喜欢运动,所以不论家里还是学校,所有跑腿的任务几乎都是我来干,因此我选择了这份工作,也算是命中注定吧,更何况,正因为有这份工作,我才能鱼跃龙门,从地下城搬到地上城来住,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只可惜家里人不知道是因为不习惯还是不喜欢,始终没有同意和我一起搬上来。
想到家里人,突然一阵心酸,想着明天该把上个月的工资汇一点回去,好让他们在下面也能活得体面一点。
想到这里,精神振奋,即便是麻烦,这份快递也得今天给他送完,
新闻播送完毕,便是花里胡哨的广告了,驻足观望新闻播送的人群也渐渐散去,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有一些晃眼睛,我停在十字路口前,等人群散去。
我注意到,我身边也有一个人,跟我一样在等在路口前,没有急着过马路。
我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喜欢人多,而这个市中心路口的红绿灯又比较长,所以我不急的时候都是等人群散去,然后再悠哉悠哉过马路,没想到,居然有和我一样嗜好的人。
我偷瞄了她一眼,第一眼看到她,不觉得她漂亮。
随处可见的波波头短发,平平无奇的休闲装,脸上没有怎么化妆,白光闪过时还能看到额头的两颗痘痘。但是脸型很好,冰冷的眼神充满了神秘,微微翘起的睫毛又鬼魅动人。
想加她的微信,然后表白发贴吧。
她似乎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向我瞥了一眼。
这一瞬间,我觉得我们都是一样的人,都在等着人潮散开。
我觉得有戏,正想伸手掏手机,却发现双手都捧着这个快递,这快递还不小,如果要掏手机恐怕得把快递放下来,这样似乎又显得有一些刻意。
“你不过马路么?”正犹豫时,她说道。
“过,过啊,等人群都散了先,你不也一样吗?”
她有些疑惑地看了看我,然后冷笑了一声,道:
“我等人。”
正在放下快递掏手机的我又把快递抱了起来,问道:
“男朋友?”
她又是轻笑。
“关你什么事?”
说着,一个男人迎面走来,看起来有一些年纪了,和善地看着我俩,对那女孩问道:
“朋友?”
那女孩摇了摇头,然后看了我一眼,笑道:“可能是小丑吧。”
说着,便和那男的走了。
我觉得她笑起来的时候挺好看的,只可惜名花有主,那男的估计是个有钱人,不然怎么可能和年轻的小姑娘走在一块儿呢。
我想着现在自己的生活,即便是节假日辛苦工作也只能勉强生活在地上城,就算是送一辈子快递也不可能变成他那样,提拔升迁又遥遥无期,什么时候才能遇到好女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