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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又把中午剩的菜肴又加了热。当然,也添加了两个新菜。吃过晚饭,刘淑芹又炒了瓜子。李红嗑的很香。
晚上睡觉的时候,自然是张才娟陪着李红在西屋住的。这个时候,张才平是绝对不能和李红在西屋睡的。双方都怕亵渎了他们的爱情。
第三天,吃过早饭。张家人一合计,说在结婚之前,得去县城里买一买结婚时穿的衣服。这事是当时大多人家孩子结婚必有的一道程序。要买结婚穿的衣服自然要花钱的,张贵和刘淑芹给张才平和李红拿了六百块钱。
八点多钟,张才平就和李红各自骑着自行车,奔着海青县城的方向出发了。一路上,张才平和李红是有说有笑,爱情的暖流在他们各自的心里欢乐的流淌着。
骑到一个短坡,张才平说下来走吧,李红就下了车。两个人就推着自行车慢慢地往前走。
“小红,你冷不冷?”张才平关切地问。
“不冷。你看,都骑出汗了。”
“我也出汗了。今天天气真好,你看这阳光,多灿烂啊。好像知道咱俩要去买东西似的。”
“可不是咋地。”
“小红,我心里有啥就想说啥,今天咱们去买东西,可马上就要结婚了。我就是一个民办老师,挣的钱也不多,我们家的条件你也看到了,也一般,以后过日子肯定会有些艰苦的,你跟我,真不后悔啊!”
“才平,你不用多想。以后不管啥样,我就跟定你了。你教语文的,不有个词叫同甘共苦吗,以后日子过啥样,我都认了,只要你不嫌弃我。”李红说的很坚决。
“好,红,有你这些话,我就知足了,心里有底了。我一定努力的,让你少受委屈。”张才平的话里充满了感激。
“你爸妈给拿的钱也不少,咱俩不能光自己买东西,也得给弟弟妹妹和爸妈买点啊。”
“这就得你说了算了。”
“那你就听我的吧。”
“好,就听你的。”
两个人边说边走,不知不觉,脚下的小坡就走完了。
“红,咱们骑上走吧。”
“好的。”李红说着,就上了自行车。
张才平和李红到“海青一百”商店的时候,是9.25时。进了商店里边,他俩并没有马上去购买东西,而是先休息了一会儿。他俩边休息,边盘算都买啥衣服,都给谁买。最后结果出来了:张才平和李红自己每人买一套毛呢外套;给父母各买一件上衣;给弟弟和妹妹每人买一套“涤纶”料子的衣服。
计划以定,张才平和李红就开始挑选和购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