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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路径发散的抑制方法,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多元关联拟脑模型中模拟人类思维行走,在成熟的拟脑模型中,由于信息元数量的增长,也必然会带来思维路径的发散问题,我们在发起思维的象限方向选择等技术运用中,已经减少了思维路径发散,但是这还是不够的,因为在海量信息元的拟脑结构中,发散问题依然严重,而且发散问题还会导致服务器算力的大量消耗。
(A)思维深度设定,可以在思维行走函数中规定思维深度,例如,深度值为50,那么思维行走在50步,即信息元直接的关联跳转数量达到50跳,如果没有出现闭环,那么该思维行走发散路径就终止,这就是思维深度设定阈值防止路径发散的方法。
(B)令牌法控制思维路径发散,给一个思维行走设定令牌数量,例如,我们设定只有10个令牌,每一个思维行走路径获得令牌后才能启动进程,当该思维行走进程获得闭环,或者到达深度阈值后,依然没有得到闭环而丢弃,同时把令牌归还给控制程序,其他排队进程可以获得令牌继续发起思维行走。
(C)不说了,说多了,就想说明一点,这种模型的编程难吗?必须要大型公司才能做出来吗?
这里是结束语的位置,我搞不明白当今的专利政策中的‘非正常’定义,我看了关于‘非正常’定义的四个认定方法,说实话,四个认定方法都比较主观化,不过也没有问题,因为我的专利肯定不符合其中针对专利代理公司部分的两个认定方法。我今天写这篇文章,主要说明的是,另外两个认定我的专利为‘非正常’条件也不适用。
一是,专利是不是其他专利拼凑而成,且没有实际应用意义,首先我的专利不是其他专利拼凑的,多元关联拟脑技术是一个创新模型,而且该模型有实际的意义,可以通过输出可执行闭环达成应用效果,至于怎么达成可执行闭环,里面有很多技术,尤其是解决复杂问题的技术,单纯的闭环应用就很复杂,另外还包括态计算及路由计算等方面的实际应用,只是这些应用功能不在本段文字讨论。
二是,我发明的专利与我个人科研能力不符合,本段文字重点说明,我的基础验证模型我个人都可以完成,只不过因为年龄大了,编程速度慢,可能需要两年,但是专利法里没有说在申请的时候,必须提供验证模型呀,而且我今天提供的这篇文章,但凡是具备一点编程能力的大学生都可以明白,该模型完全可以由十人以内的小规模技术团队完成,百分之百没有悬念的成功实现,所以也没有必要让我卖掉房子去组织小规模技术团队,专门开发一个基础验证模型。
采用三个开源数据库建立多元关联拟脑模型的三个数据库,执行脑主体程序代码量最多几千行,思维行走函数只要做最基础的函数,代码量千行左右,难吗?非要大公司才能完成吗?有人会说,完成可推广的商业模型就需要大公司,哪一个专利一上来就能够完成【可推广的商业模型】呀,有人说,你可以找大公司合作,当然可以,不过,那也需要拿着专利去,而不是拿着一摞纸质方案去呀。
好了,不多说了,这几年下来,很多东西不一样了,对正确的事务肯定能够得到正确的结果,没有信心了。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