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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你身上这粉色的毛一定很暖……不过你的内脏可不能浪费了呀,卖给隔壁猪大爷炒肉吃?”
“哈哈,就我这满是药水浸泡的陈旧烂泥,猪大爷一口下去准得归西啦。还不如卖去战场做成烂泥罐头。”
又见一群手持枪械,身穿蓝色制服的人聚在一起:“嘿,刚接到报告那边小巷里的酒馆有人闹事。正好无聊,去杀点疯子玩玩。”
“不要命了你?按下你的太阳穴好好看看,那可是考古公司的目标!要是出动咱准得被上头杀了。”
“不过今天还真是太平啊。以往这个点总有些疯子开始狂轰乱炸了,嘿,你们猜怎么着,昨儿检查伤亡人数的时候遇见了个穷狗,害得老子少敲诈了一笔。”
黑袍男只觉得浑身冰冷打颤,下意识刹住脚,左转身步入小巷。
这里阴暗潮湿,是老鼠与蜘蛛争做地盘的巢穴,也是他唯一能感到温馨的家乡——只有这里他稍感熟悉。
黑袍男时不时瞥一眼灯红酒绿的街道,又瞅回漆黑的巷内,深叹一口气。
“这些人是怎么回事?哪怕是把药当饭吃也不至于这样吧,都是把钱熔成水灌入脑中充当脑浆了吗?”
在他看来,那霓虹灯挂满的街道格外阴暗,满是些脑子不正常的行尸走肉或是变态疯子。
刚经过一处转角,好几个浑身酒臭的中年大叔扶着墙冲了出来。其中一个四肢像蜘蛛一样往前爬,唯有头还像是人类。
黑袍男侧身闪过人群,向前眺望,那是一座酒吧。至少从外表看去和他所认知的相差不算大,不像刚才那条街上全是些奇形怪状的建筑物。
酒吧顶上破旧的门匾上刻有“历史卷轴”四个大字。难以想象在这样发达恐怖的世界还有如此正常的建筑。
门口两根大理石柱上靠着两个正常人类,他们两鬓后梳,金色短发垂下,穿着黑色夹克红色背心,嘴边一片血红。
那并不是红酒,而是血。这能从那往腰后凸出半米的腹部可以看出。
黑袍男手搭在其中一人肩上,正发力挪开他时,却好像是把书翻到另外一页。
那人的身体轻似鸿毛,几乎感觉不到重量,扔到空中便能乘风万里。
黑袍男又激起一身冷汗。
他放开鸿毛般轻的人,静悄悄走进了酒吧,发现有四个人举着类似手枪的武器指着柜台前的酒保。
抢劫酒吧倒不算奇怪的,最奇怪的是那酒保的样貌。
酒保身高将近三米,浑身布满墨绿漆黑卷长毛,长着一颗嘴巴向前凸起的狼头,苍蓝的双眼蕴含着一丝金光。
这是本应仅存在于幻想的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