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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拖着一身风尘赶到最近的派出所时,已经是自那之后的两个多小时了。
当时情急之下根本没有细看,回过神来才发现把自己的钱包给丢了出去,连同里边的几百块现金。
哪怕是把孟哲的手机扔出去也好啊!
但我其实不后悔。至少想要留下点什么让她记住我,当时的我大抵是这么期望的。
可惜手机也在“恰到好处”的时间耗尽电量关机,而山下幽静偏僻得连出租车也打不到,令我不得不到处问路,徒步来到这里。
“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大概是我的样子就足够引人注目了吧,毕竟我现在应该是一身臭汗、脸颊通红而又气喘吁吁的,接待员在我靠近到三米内时就主动开口。
“我……”
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视线一角——
孟哲。
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先我一步下了山。
真亏他还敢出现在这里,这下昏迷的理由也不需要找了。
“我要报案。”在接待员惊讶的注视下,我当即控告了孟哲的罪行,并阐述了事情的经过,以及同学们的失踪。
当派出所开始忙碌之时,我向孟哲所在的方向望去。
他自我进来后就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坐在等候区的椅子上,双手交握抵在下颌边,充血的眼睛黏在我身上。
既没有事后悔不当初的模样,也没有惊慌失措,我果然读不懂他,一点儿也不了解他。
我也没有走过去质问的心情,一切都交给警方来处理吧。
作为“受害者”的我接受警方的安排住进了医院,这不仅是为了观察我的身体状况、进行治疗,也是为了让我更好地配合他们的调查作准备。
口供方面,由于缺乏关键信息,调查进行得十分缓慢。这边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据说就接到了有失联人员陆续到来的报告。
再一天后,搜查工作彻底结束,警方事后统计,加上我共有九名大学生被找回,包括孟哲在内。
而我们此次上山的同学,总计十三位。也就是说还有四名同学没能找到,我不解,他们的下落不用理会了吗?
跑去询问,才知道了消息闭塞的我没关注的地方。警方早在一天前就找到了剩下的四人,只不过是遗体。
我亲眼见证其死亡的明昔、廖羽宁、吴昕赫然在内,还有一名其他班的男生萧文彦。
他们的死因全是山体崩塌,尸体已经到了只能通过牙印来分辨的程度。
幸存下来的人也对奇诡的遭遇缄口不言,仿佛遗忘了一般。
真的被她说中了。
怀着复杂的心情,我点开了新闻,果然播报了这起最近发生的事件——狮鼻山局部塌方以致大学生遇难,有实图为证——半边山体宛如被巨斧劈成了两半,断面平整。
这真的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吗?如果没有与少女的一番相遇我绝不会产生这样的怀疑,她口中的“它们”是什么?之前的“杀人”事件和这次的“掩盖痕迹”都是“它们”做的吗?同学们的认知改变也是它们导致的吗?
疑惑依然层出不穷……但是,算了,完全不想再一次参与到这种事情中,还是放过我吧。有了这次意外,恐怕如今这个小团体内部也会渐行渐远吧,我不禁想到。
因为半强制性的留院观察建议,接下来的几天都在病房中度过。
如梦似幻的世界逐渐逝去,而人世的恶也会被隐没。
找上我的律师告诉我,缺乏实证的诉讼是很难有效成立的,高明的法律条文解说辩得我无话可说。末了他还补充到被告方愿意道歉,附上物质补偿——大额的数字的确令人难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