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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一中,高二(15)A班。
地理老师孙志正背对着大家,在黑板上写着近日点,远日点,黄赤交角等知识点。
他中等的个头,身材偏胖,五十多岁,头上已经卸了顶,戴着一副眼镜,那眼镜架在鼻尖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
突然,只听“啪!”地一声响,孙老师感觉到头顶被什么东西砸中了,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半寸来长的粉笔。
教室里的学生哄堂大笑。
孙老师停止了写字,转过身来,面对着全班五十名学生。
“刚才,谁砸我?”孙老师问。
大家面面相觑,都不说话。
“怎么,你们有本事干这事?就没有胆量承担后果吗?”孙老师说。
大家仍然是你看我,我看你,默不作声。
“你们互相包庇,都不说是吧?行啊,这事也好办,等下了课之后,你们每位同学到操场上跑步十圈,每圈四百米,那就是四千米,跑完了之后,咱们这事儿就算拉倒,你们看怎么样?”孙老师说。
“报告老师,我知道刚才是谁砸的你。”坐在张初平后面的一名女生站起来说。
“是谁?”孙老师问。
“就是他!”陈晓晓用手一指张初平,“我知道他平时最喜欢打篮球,他是在练习投篮呢,他曾经说过,如果那支粉笔能砸中你脑袋的核心位置,就算投中。”
教室里的同学又忍不住地笑了起来。
“很好,陈晓晓同学向来最为诚实,请坐下吧。”孙老师说。
张初平一听,狠狠地瞪了陈晓晓一眼。
陈晓晓向他做了个鬼脸。
“孙老师,不好意思啊,”没办法,张初平只好站起身来说,“我……我也是一时失手。”
“张初平,我知道,你在学校大名鼎鼎,灌篮高手嘛,怎么投篮球投到我的头上来了?”孙老师说。
“下……下次不敢了。”张初平用手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说。
“没关系,我这个人也不是那么拘谨的,咱们今天干脆就敞开聊一聊,就像好朋友一样,说说你最近都干了些什么吧。”孙老师说。
“我什么也没干啊。”张初平说。
“不是吧?关于你的事,我所掌握的情报恐怕比你想象得还要多,你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听说你下午放学了之后,经常会到操场上去打篮球。打篮球是体育运动,强身健体,我不反对,但是,第一,不能影响学习,可是,你看看你最近连续三次的地理考试都不及格,这怎么能行呢?第二,我听说你的腹肌练得不错,而且你有一个习惯,每次你投篮成功之后,总是要把23号篮球背心掀起来,向周边的女生炫耀你的腹肌,不知可有此事?”孙老师问。
“呃——,”张初平一听,脸涨得通红,“原来孙老师一直都挺关注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