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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致远喝了一大口酒,怅然叹道:“我活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个奇迹,或者说是天意吧。我虽有一肚子的见识,却是派不上用场呀。我住的房屋塌了,钱财也被人偷了,现在可以说是一无所有。”
老丐笑道:“口气够大,敢以天意自居。”
张致远趁着酒兴,侃侃谈道:“信不信由你,在这个世界上,我就是一个孤独的人,或许只有老天,才知道我为什么活着。”
“没想到你落魄成这样,还有心思装高傲。”
“我可没装,今天难得我君子坦荡荡一回,你竟然还不信。”
“哦?小子,我来问你,你说是君子好呢?还是小人好?”
“小人不小,坏人不坏,这世间哪有真正的界限。君子也好,小人也罢,都是虚名而已。人这一辈子过得舒坦活得顺心,才是真正的不枉此生。”张致远微醺兮兮,长叹说道。
“这么说,你并不喜欢做君子?”
“当然!”
“为什么?君子受世人尊敬,这难道不好吗?”
“我举个例子,在我老家有个小孩喜欢玩的游戏,叫做丨警丨察抓贼;哦,你可以理解为捕快抓土匪。我喜欢做土匪,却不喜欢做捕快,原因只有一个,如果土匪没有先出手,捕快就不能抓人。这就好比君子和小人,君子虽好却要受到约束,小人无拘无束岂不更好?”
老丐笑道:“这么讲也有些道理。小子,你有见识也有文采,你之所以混的这么狼狈,应该是没发挥出你的能力,或者说你的本事没用对地方。”
“没用对地方?”
“你慢慢琢磨吧。”
之后,便是长时间的安静。
老丐仰望着外面淅沥飘雨的夜空,若有所思的不停点头。
“你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息,是什么我却说不上来。不过,我老人家很看好你,希望你多加努力,有所作为。等我下次再见到你时,希望你已经脱胎换骨重新为人。好了,我有事要走了,你自己好之为之吧。既然你识得这个葫芦,我就送给你做个纪念吧。”话音甫落,那老丐纵身一跃,蓦地腾上高空,瞬间就消失在这茫茫的夜色中,破庙里留下了一脸愕然的张致远,以及那个黑色的酒葫芦。
绝世武功?莫非这老丐是个高人?
脱胎换骨,重新为人,似乎说的没错!
张致远睡意全无,反复地思考着刚才的话:“他说的对,我的本事没有用对地方!是时候结束这种混混的生活了,即使是游戏人生,也要活出个精彩才是。现在首要任务就是——赚钱!可是,这钱要怎么赚呢?”
次日一早,破庙的乌鸦早早归巢,几声呱呱的大叫,惹来了张致远的一阵大骂。
昨夜淋湿的衣服也干的差不多了,张致远穿上之后,又鞠了一把雨水简单地洗了个脸。此时的他饥肠辘辘,身上又没有钱,当下的要务是解决温饱问题。他想了想后,果断地跑进了山林里,试图寻找一些充饥的野味。
运气还算不错,雨后春笋,木耳香菇,张致远采摘了不少,还在河边的卵石下摸到了几只螃蟹,这荤素搭配的野餐,还算得上是营养丰富。
燃起篝火,支上木架,一顿烧烤大餐就此展开。
张致远正津津有味的吃着,忽听远处传来一阵刀剑相击之声,根据夹杂的怒骂来看,应该有十多个的样子。
有人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