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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经历的精彩平凡事件之二
王轻奇
1979年,我在高考结束后,受在县城的干爸干妈邀请到县城去玩,我从2岁就认我堂姑做干妈,一直受到干爸干妈的关心,帮助和教诲,感恩于心。干爸是南下干部(老家四川广安),与干妈相识相恋结为夫妻。干爸在县农业局工作,在县城分有一套住房。
那次,我和父亲一起去县城干爸干妈家做客,因家里经济比较困难,只是父亲穿上一件新买的的确良衬衣,我依然穿着一件旧背心,但毫不为意,古语说“莫欺少年穷“,心里依然坦然,充满富足。
我与父亲都爱看电影,那次,我们父子俩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审妻》,剧情说一官员机缘巧合审理一桩案件,而案犯是其妻,后来,看剧情才知是皇上有意对他的试探,剧中官员机智公正处理了这一案件,化解危机。
领到录取通知后,我与同时金榜题名的同班桂学工同学(后知他改名桂湘)一起去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后,当天太晚没有了回文明卜的班车,我们只好准备第二天才回家,当晚,我们俩在县电影院看了场电影之后,商量去哪里住宿,我提议去我干爸干妈家借宿,我们来到干爸干妈家,敲开门,是表妹文玲开的门,文玲表妹热情把我们迎进家里,让座倒茶后,我见家里只有她一人,问她才知干爸干妈和表弟都去走亲戚了,留她一人看家,听到这话,我与桂学工对望一眼,桂学工马上明白我的意思,我和桂学工一同站起身告辞离开,表妹一人在家,我们两个小伙子怎么好意思借宿与一个大姑娘同居一屋呢?告辞出来后,我和桂学工同学另找地方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