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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我……”方辰硕欲言又止,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没有办法若无其事的告诉弟弟,自己要跟着网友去另一个国家生活,然后讲一大堆神学思想,他没有把握说服弟弟,因为自己连说服自己的把握都没有。可能会被辰夭觉得自己疯了,他终于意识到,这不是旅游,想什么时候回来都行,这是一次命运的革命,属于自己的革命。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他敷衍道。反正明天还有一天,等想好怎么说再告诉弟弟吧。
此时此刻,某处,那幢涂抹着浓浓奶白色的哥特式建筑,包裹着里面噪杂的DJ,只能传出闷闷的鼓点声,“SOHO”四个字母在黑夜中,散发着雌雄荷尔蒙交织般的光芒。酒吧内的卡座上,坐着一个肤色不同于周围人的“大老粗”,身边围坐着来自不同国家的美女。震耳欲聋的DJ麻痹着人们的神经,强烈的鼓点,喧嚷的人群,妖娆性感的女子和年轻疯狂的男人,即便是坐在角落也充斥着酒杯的碰撞和失控的嚎笑。“风的故乡”逗着身边的女子发笑,一杯接一杯的酒水下肚,露着一排整齐而洁白的牙齿,趴在女子的耳边,告诉她们,今天,是他七年里,最高兴的一天。满耳的哈哈大笑和筛子声。没有人问他为什么是七年里最高兴的一天,他仰躺在卡座上,视线已经被酒吧内五彩的射线充斥,嘴角轻斜,就要和这里离别了,短暂的踌躇感慨,然后又回到了美女们的怀抱中……
第二天方辰硕出门很早,他一晚都没睡,因为他一整晚都在想要去和谁道别,要怎么道别,一遍遍的排练着,可是这有什么用呢?谁会在意你留下或者离开呢?也许,告别,只是种自我安慰的方式罢了。这一辈子会有多少次告别呢?应该只有两次告别吧,第一次是,和母亲的肚子告别,自己来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住处,短暂的十个月,就匆匆离开。第二次是,与这个世界告别,告别后,直至这个世界上的人忘记你,直至忘记了你存在过。这也许,才是人生,最无助的两次告别吧,可是那些十八岁的孩子们,认为最痛苦的告别,就是和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分开吧?
每个少年,心中都有那么一个女孩,清澈纯净,春意盎然,不老也不会死,永远的十八岁。即使她不在你身边,她的样子就像幻灯片一样在你脑海中闪过,每当想到这里,心跳就会加速,只有迫不及待地见到她,才可以解救自己,这,就叫“喜欢”这种东西十八岁的样子吧。
方辰硕坐在一家咖啡厅,双腿有些痉挛,双手不自然的摆放着,眼看着窗外,神情紧张。
“辰硕,你把我约出来,是有什么事情吗?”对面的女孩柔声问道。
“我的天,她是那样的美。”方辰硕心里想到,不敢与她长时间的对视。她是那样的美,美的像一首抒情诗,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清纯的风采,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探询,像关切,像问候。她还是穿着,自己第一次见她时穿的白裙子,真好。
“没什么,尔悦,坐了这么久的前后桌,也没送过你什么。我都被开除了,就算是散伙饭吧。”方辰硕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