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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书店,二楼。
这是学子们习惯停留的内卷圣地,也是流浪汉最喜欢暂住的避难港湾。
一个是为了书本的温暖,一个是为了温暖的书本。
没有人能够把流浪汉和书生做个分类,在这四方小天地,他们都是想要从书中得到些许慰藉的同类。
而在这书店二楼的阳台上,正站着一位少年。
“拜安年,你还不回家么。”
“我…我再看会儿书。”
“哈哈,行吧,也是真没想到,你会爱上这种少女刊物,那我们先走咯。”
同行的女学生向他打了个招呼,他局促地将书放下,试图遮掩些什么,可不知怎么,最后双手插到了口袋里。
嬉笑的同学们离开了,书店的二楼再次安静下来。
夜晚的星光落在少年的发上,他叹了口气,捡起落在地上的小说,继续翻看。
若是在平日,他断然不会将时间花在阅读小说这种事情上,但今天不一样。
他有一件心事。
“鸽子最终鼓起勇气,飞进了主人的怀里,这一次,她没有拒绝这宠物的僭越,而选择了拥抱。
‘我们回家’。”
木讷地念完这书的结尾,拜安年再次将双手插进口袋。
书店在十年前,原来只是个书摊,流浪汉在那时就喜欢来这里寻求一点庇护,他很清楚,所以十年来他没有再次步入这里。
因为,那是他作为流浪汉的过去。
而现在,他能重新回到这里,也就说明,他又成为了流浪的一员。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他也说不上个所以然。
明明在一小时前,他还是和书里那只宠物鸽子一样,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主人,并且有一个温暖的家的宠物。
可现在,他却开始了流浪。
“走吧?我们回家…这句话,怎么那么熟悉呢。”
拜安年仰望星空,在月光触及他之前,先一步退回了店内,记忆如潮水般涌现,思绪被带回从前。
找了个合适的角落,打开口袋里的手机,她向已经灰暗下来的头像发送了一条消息。
「安好,不见。」
便锁上了这台与那人还有关联的物件,独自emo起来。
……
“我救了你的命,所以我是你的谁?”
“救命恩人…”
“不不不,我是你的主人,记好了。”
少女用无比鄙夷和不屑的眼神,看向垃圾一般的他。
“嗯…”
他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走吧,跟我回家。”
“好。”
十年前,在江南水乡的某处,寒天雪地里,一个姑娘就是这样,带走了去粥铺讨碗粥喝的他。
从那以后,拜安年人生的轨迹就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好不夸张的说,若是没有这一次伸手,就没有今天在书店里emo的拜安年。
只是,习惯了流浪的宠物不会因为一次突然的收留就抛弃了原本“狩猎”积攒的捕食习惯。
颓丧过一次的人想要再次沉沦,和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一样,并不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
只不过要相信命吗?
不,不能!
《霸道主人爱上咱》里的主角鸽子凭借自己的毅力,成功让主人回心转意,而他连尝试过都没有就想要放弃,这就是他会取得失败的原因!
思绪通达的拜安年猛然起身,看向了自己的手表。
20时7分,离宴会开始还有53分钟,还来得及。
他现在的位置是暮山道黄龙街55号,离自己女友的家不过百里。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