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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迹象表明,这个赵军有重大作案嫌疑。事不宜迟,应该马上将其带走审问。王兵决定立即行动。赵军的肉铺在村东头的马路边,是一间砖砌的小屋,大小不到十平米,门楣上挂着一块油腻腻的招牌,上写“军哥肉铺”四个大字。
王兵等人一路打探才找到那里。
众人站在不远处的一棵老杨树后朝那边望去,店里只有他一个人,穿着件黑色夹克,坐在肉案后的凳子上,手拿蒲扇,不时挥赶闻腥而来的苍蝇。
他长得身材魁梧,浓眉大眼,剃着平头,一看就是条精壮汉子。要是他配合还好,若是不配合,要想将其制服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行动前,王兵跟兄弟们交待了几句,让大家做好充分准备,把手枪的保险打开以防不测。准备妥当后,四个便衣跟他往肉铺走去,另外两个埋伏在外面,防止他逃跑。
他们来到赵军的肉铺外。看见肉案中间摆着几块卖剩的肥肉和两个猪腰子,边上放着杀猪剔骨的各种刀具,刀口锃亮,寒光闪闪。
见有顾客上门了,赵军忙起身笑脸相迎道:“各位师傅,要买肉吗?打折了,一元一斤,便宜卖给你们。”
众人没有答理他。
“你是赵军吗?”王兵问。
“啊,我是。”
“我们是公丨安丨局的。”王兵近前一步,将证件掏出来给他看。
赵军微微吃了一惊,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们怀疑你跟一起失踪案有关,请跟我们走一趟吧。”王兵说。
“警官,你们是不是搞错了?”赵军一脸委屈和惊讶,“我就老老实实做点小买卖,怎么会和什么失踪案有关?”
“这个你到局子里去说吧。”王兵不容他分说,招呼手下动手。众人一拥而上,将他押上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黑色小轿车。
审讯室很昏暗,王兵让警员打开强光灯,对准嫌疑人的脸。一道强光突然射来,赵军双眼一阵刺痛,本能地用戴着手铐的手去遮挡,过了好一会儿,才逐渐适应,慢慢把手放了下来。
王兵坐在桌子对面,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问:“你认识钟红吗?”
赵军犹豫了一下,答道:“认识。”
“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没关系,我们就是……就是普通朋友而已。”赵军吞吞吐吐地说。
“我提醒你一次,现在你是在公丨安丨局接受警方的调查,今天你说的每一句话将来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如果我们发现你在撒谎,后果会很严重。”
赵军神色畏怯,不敢抬眼看他。
王兵追问道:“有人反映你和她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有这回事吗?”
赵军脸上顿时红了一块,急忙分辩道:“我们是你情我愿的,这也犯法吗?”
“不犯法,那就是说你承认有这回事了?”
赵军没有吭声,算是默认了。
“说说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吧。”
“我可以不说吗?”
“不行,必须说。”王兵疾言厉色地说,两眼死死地瞪着他。
赵军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无奈地开口了:“那天我去县城办事,回家时天色已晚,就想干脆在城里找个旅馆住一夜,明天接着把剩下的事情办完了再回去,省得来回跑,县城离我们家挺远的。
“路过城南的一家小旅馆,见那招牌上写着宏兴旅馆,觉得挺吉利,就走了进去。前台服务员是个小妹儿,大概二十来岁,模样挺可爱,我问她住店多少钱一晚?她说五毛。我一听这么便宜,就办了手续,在那儿住下了。”
“你说的那天是什么时候?”王兵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