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这就是对余弦枪法的真是写照。
没有亲自体验的话,很难想到那瘦削的身体内居然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洪荒之力。
常人使用枪,往往是先磨砺枪头,静观其变,撩,挑,拨,徐徐渐进,在对方露出破绽之时化作为雷霆,直取对手要害。
而余弦不同,他不需要静观其变,对手怎么变都和他无关。
他的枪法讲究一力降十会,讲究唯快不破,讲究弹幕海战术。
用他一柄长枪,打出千千万万长枪手轮流上阵的效果。
即使第一柄有些许磨损,也不会影响下一柄枪。
无论是强烈抵抗,还是龟缩防御,结果都一样。
在无尽的车轮战中,最坚韧的鲍鱼肉也会被攻破,留下一片哀嚎。
就是这神乎其技的枪法,造就了他野战无敌的威名。
然而这枪法并不没有确切的名字,我们就暂且叫它《万枪朝宗》吧。
终于,余弦和柳离荫的宿命之战落下帷幕,柳离荫最后力战不敌,水流三尺不止,饮恨于自己的疆土之上。
而余弦,右眼红光一闪,云淡风轻,即使面前是湿膻血海,眉宇之间,依旧从容。
他收起长枪,提起战裤,穿好战衣,潇洒走出战场。
此情此境,身为前说书先生,难免想吟诗一首。
“枪尖血未冷,再添床上人。”
余弦走到门口,开门出去了。临走前,还留下了一句话。
“离荫,你的耐力不错。我就先接受你的订婚了。”
在转角,柳离辉已经等候多时,
他嘿嘿一笑,用手肘顶了顶余弦的侧腰。
“怎么样?阿弦哥,还想走吗?”
余弦摸着下巴,笑道:“只是订婚而已,该走还是要走了。”
“果然还是要走吗?”离辉露出了苦笑,虽然最终没有留住余弦,但至少自家妹妹也算是满意了。
柳离辉话锋一转,把一柄剑交到了他的手中。
“阿弦哥,记得回来,这是柳家的家传宝剑,也是信物。柳家永远欢迎你。”
“好的,做完事情我一定会回来。”
两人击掌告别,向背而行,开始彼此的复仇。
余弦右手盖在右眼之上,他不再是柳家的大哥,而是复仇路上的孤魂。
他离开了,背对着他生活了50多年的老家,走向了江湖。
随便找了一家店,买了一副纯黑假面,戴在脸上。
他正要朝着旅店走,但一对人马迎面朝他走来。
那堆人马穿着这种这样的衣服,但这些衣服都有一个相同点。
那就是衣服上的火焰图案。
“这个图案?焚天宗的人,他们应该是来接二小姐的吧。”
“但愿他们能够顺利吧。”
余弦默不做声地从焚天宗的旁边走过,没有特别在意。
但他的敏锐的直觉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那个领头的人好像很眼熟。
他脑中灵光一闪,马上就明白了。
“那人和顾千玺好像,不会是他儿子吧。”
一想到,自己还偷了顾千玺的荷包,他心中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再回柳家看看吧,复仇也不差这几个时辰。”
他整了整背上的剑,从另一条远路不动声色地赶回柳家。
……
在柳家的闺房,二小姐的丫鬟走到了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