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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是诗的彼岸,在我年轻时很向往的地方。但最后却回到了家乡。这篇《青春色的伤》有点像日记。我现在早起,听到远点的地方,有一只狗在狂吠。想着它是遇到什么陌生人了吧!让人睡不好。
现在我还是喜欢听窗外的声音,因为,有点意思。刚刚,物业的摩托经过楼下,又是什么人在找物业吧!哦,说到哪里了!是远方,我去过BJ,那里的气候很干燥。南方的我不适应,住了一段都长痘痘了。不过BJ的人真像热带鱼一样美丽。还有不少孩子跑到BJ,就为当电视剧里的跑龙套。所以,那里确实像个大大的水族馆。可是,就是这么爱分析人的我,也还是没有在那里如鱼得水,所以,我回到了南方,家乡,那个有丘林的地方。我现在能体会空中花园的那位公主是多么的喜欢山林。我向往远方,却留在了家乡。始终,玫瑰和阳光是不可同时得到的。玫瑰是献给远方,阳光洒满家乡。命运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