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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的时候,我想做说书先生,但是家里没钱,我读不成书,这个念头便暂时搁浅。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前有灵兽横行,后有官匪勾结,因为有修士,所以灵兽暂时无需多虑,于是我的首要任务是——搞钱。
不只是搞钱,还要混个编制,所以我看上了仙门的弟子,我自认天赋异禀,以后怎么地也是个御剑四方的仙人,但是我没有灵根。
那天很蓝,风很轻,负责招徒的弟子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最看好你了,你叫什么来着?害!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很有潜力,潜力太大,我们容不下你,所以你还是另谋高就吧,潜力大的人在哪都是香饽饽。
我说那就这里吧。
他说你看不出来我在替你说话啊。
好吧,那就去官府里做个皂役吧。
但是官府不好混,要注意形式廉洁,要注意口患,还要会喊口号。
上头有事下人担,下人担当卸磨杀驴,条条框框太多,俸禄一扣再扣。
结果嘛——
哼。
就是杂役走了一大批,而我也和条农家院门前栓的大黄狗没啥区别。
所以我甩去役服,留下千古传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后来我到了野狼山,这里的马匪很是出名,经过重重面试,我终于混了个号士,就是劫货时在旁边喊口号的小角色。
角色虽小,我心但大,所有大人物都是从小角色出来的。
说了这么多,我都忘记说我是谁了,我姓旁名白,叫旁白,家住南林云寨洞。
今天我们收到一个消息,山下小路上有趟镖路过,事成之后官匪七三分。
夜色粘稠,我们很顺利的劫下,这夜血泊流进土壤,流进溪水,残破的马车顺着湍急的水流一路而下。
我捂着口鼻,腰间并没有带刀,在这物资稀缺的年代,我这样的角色分不到管制刀具,只能做些杂货。
也好,我的本意并不是杀人。
“安静点,你们不吵,我们就不会动手,我们劫财不劫命。”我对着俩个小女娃说道。
不知道是哪的人家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出门,看起来才不过七八岁。
空气中全是血腥,我扯下旁边的野花,揉成一团,又分成六个小团,递给她俩四团。
“塞鼻子里吧。”我说着松了松绑她们的麻绳。
“待会趁他们不注意跑,别来野狼山。”我有些心疼。
我知道我不敢杀人,但有了编制只能同流合污,清白般的鹤立鸡群只会让我英年早逝。
“你人很好啊大哥哥。”其中一个女娃盯着我呆呆的说,她黑耀的眼睛仿佛看见了我的心思。
“没法呀。”我无奈地摆摆手。
远处传来领头的嚷嚷,“抢一次当官的,比抢一百次那些穷鬼都强!”
傻子,官府的才叫官,没文化,我低声骂道。
“不好意思,你们没了爹娘。”我看着同伴将尸体丢进清澈的溪水中,这些尸体会被带去很远的地方,远到没人会知道。
“他们不是我们的爹娘,我们只是顺路。”女娃说着,“你和他们不太一样,既不贪财好色,又想出人头地,做了马匪还不敢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