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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一只浩荡大军缓缓前行,弓骑步履齐全,如长蛇般蜿蜒曲折。
“伊利,只是去捉个女人而已,用得着派那么多人马吗?”
哲别坐着匹黑马与伊利并驱。
这个名唤哲别的草原汉子是个身材偏瘦的中年人,大饼脸,眼睛似鹰般锐利,表情严肃,从样貌来看给人一种不苟言笑的感觉:
“若是为了女人,我部族中有许多,送你几个也无妨,实在没必要花这么大力气去攻打宇文部族——现在的宇文部,可没以前那么好欺负了。”
哲别是伊利的安达,出于尊敬,伊利平时都称呼他一声大兄。
“不,大兄,别的女人不行。”伊利阴沉着脸,嘴上挂着狠毒的笑容:
“我只要宇文托托,只有把那个女人关在我的帐中让她日夜惨叫,我脸上的伤疤才不会疼痛,如果觉得麻烦,大兄只要让你的部众在旁边看着就好,上次我输了只是大意,这次凭我手下部众就足以拿下宇文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上两道丑陋刀疤的缘故,伊利看上去十分凶恶,便是他自己的部众手下也不敢看他,亦不敢提及这两道刀疤来历。
哲别心头叹息一声。
自从伊利被宇文托托打败以后,性格变得急躁易怒,每天都在念叨宇文托托,只要身边人做出不符合他心意的事情就会引得他发火——这也难怪,被一个女人在脸上留下两条耻辱的伤疤,是个男人都不能忍受。
“罢了,既然你执意要那女人,我就陪你走一遭吧。就算宇文部今非昔比,可如今我们有一千三百多余兵卒,任她宇文托托再厉害,也阻挡不了。”
这里的一千三百大军,其中只有300人是骑兵。
草原牛羊丰富,也没一个部族能做到全民皆骑。那种动不动就三千精锐三千骑的更是无稽之谈。
若丁零部族能做到全员皆骑,那统一草原的就该是他伊利了。
至于元朝一人带三马的奢侈行径……那是暴发户突然发了财,跟现在这群穷鬼有什么关系?
但不管怎么说,伊利这次出击,已然势在必得,那宇文托托,今日必定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
同时同刻,宇文部族
宇文托托将手下兵卒排兵布阵,左右分开,她手下骑兵不多,拢共就100多人,其中有30余名皆是身穿夜叉鬼甲的重甲骑兵,被她藏在中军以作奇兵突袭之用。
前军以王帐宿卫为主,这支赢雍亲自训练的军队排场还不错,临战也不见胆怯,军阵更是严整,也不知道是赢雍战前演讲有了效用,还是训练让他们有了较高的纪律性。
左右两边则是其余普通士兵,拢共300余人。
宇文托托身穿甲胄,在军阵中骑行踱步,审视军队,忽然见到远方一匹马赶来,马上正是阿依努尔和赢雍。
“小赢学士,我不是让你和妇孺儿童一起离开吗?”宇文托托皱了皱眉头:
“你回来干什么?”
在宇文托托看来,赢雍是她兴起宇文部族的关键,她不想把赢雍放在战场上,万一他有个闪失,会心疼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