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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辉又歇息一会,在仓库里找个黑色塑料袋,把小白帽的人头包裹起来,然后,他拎着黑塑料袋,一瘸一拐地走出库房。
看到院子里还停着一辆面包车,他随即走过去。
车钥匙就放在车椅上,他启动汽车,向棚区开去。
面包车进入棚区,走出不远,道路两旁,突然蹿出来数条人影,拦住面包车的去路。
这些人,年纪都不大,二十出头,一个个染着发,纹着身,嘴里叼着烟,手里拿着的不是链条,就是钢管。
其中一个小混混抬起手中的钢管,指着面包车,大声喊喝道:“停车、停车!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谁让你往里进的!”
棚区这里,遍布着金鑫的眼线,任何一辆陌生的车辆想要进入,都会受到拦阻、盘问。
景云辉推开车门,他不是跳下车的,而是从车里轱辘出来的。
见状,众小混混吓了一跳。
人们急忙上前,低头一看,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呼声:“我操!”
从车里滚出来的就是个血葫芦啊!
满脸满身全是血。
手里还死死抓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这……这人谁啊?”
“看着有点眼熟?他……他是不是辉哥?”
“啊?辉哥,不可能吧!”
几个小混混围在景云辉四周,蹲下身子,定睛细看,过了一会,人们终于把他认了出来。
为首的那个小混混惊叫道:“还真是辉哥!出事了!快!快去告诉爪子哥他们!”
一名小混混转身就跑。
很快,爪子、黄毛等人都听到了消息。
爪子第一时间给金鑫打去电话。
“三哥,出事了,小景回来了!”
金鑫打了个呵欠,囫囵不清地说道:“回来就回来吧,他不是出去玩了吗?”
“小景是浑身伤回来的,下面的兄弟说,他整个人跟血葫芦似的,都认不出来,可能是被人砍的!”
“什么?”
金鑫一轱辘下了床,脸色阴沉地快要滴出水来,他一边快速穿衣,一边沉声问道:“人呢?现在人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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