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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暑假,小乔有两个月的探亲假,那两个月,是我和他这一生都难忘的日子。
这一年,我二十一岁。
在咸阳上学的这三年,我唯一提高的技能,也是被周围朋友同学称赞的——就是我的打扮。
用张妮的话说:“淡淡的修饰让我更珠圆玉润,紧致而又比例均匀,让我在应聘的同学之中独领风骚。”
我曾对着镜子仔细审视过自己,大眼睛双眼皮,一双柳叶弯眉无需修饰,白皙的皮肤,饱满而又不显臃肿的身材,凹凸有致,一笑一颦尽显淑女本色,虽然个子只有一米五八,高跟鞋一穿,都说我能当模特。
我从小就好打扮,这个年纪的我,加上这个特长,难怪小学同学都惦记。
小乔在家的这两个月,他几乎天天来我外婆家,隔三差五约我去吃烤肉串,我们成了战锋烧烤的常客。
那时候,我还没开始挣钱,而他已经用自己的钱来请客了,在我们的同学之中,为了显示他的阔绰,他经常要很多东西,我也因此饱了口福。
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吃烧烤是和小乔,这个我一生都记得。
那两个月,我的心就像懵懂的少女,朝朝暮暮思念着他。
外婆的家是简陋的三间瓦房,没有院墙,透过窗户可以看见路上的一切,我站在窗前,不时向小乔可能来的方向张望,看到他,心里总是掩饰不住喜悦。
刚开始,他经常会在下午来我外婆家里找我,聊一会天,因为下午外公和外婆要去地里放羊割草,家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和他,我们说话比较自由。
每次,估摸着天快黑了,外公外婆要回来了,他就赶紧回家,好几天,我们就像地下工作者。
他说话慢条斯理,都说一些他当兵的趣事,但我从来不会发笑,因为我要让他觉得我超凡脱俗。
在他跟前,我一直坐姿端正,仪态大方,笑时我会用手挡着牙,我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要给他完美的印象。
他每次来,都穿着他最自豪的军装,每次看见他,都有一副军人的正直吸引着我。
每次和他见面,我都感觉很累,因为说话要想着说,既不能表现的庸俗,又不能让他感觉我浅薄,所以,每次见面,我都尽量少说话,即使说话,也要再三思考,要让他觉得我是念了书的,要让他对我高看一眼。
他和我说话,让我感觉到不接地气,可能是我的做作影响了他的发挥,我们的每一次见面,就像演戏,见过几次以后,竟不知说什么。
开始几天还好,这样的日子持续着,我就开始思考了,两个没有太多话说的人怎么可能生活一辈子。
有一天,我两正在大眼瞪小眼时,我大舅来取东西,看见他在,就问了几句。
“盈盈,这是你同学呀?”
我连忙说:“是呀,大舅。”
“你是哪个村的呀?”
小乔急忙回答:“叔,我也是兴隆村的,我家住在八队。”
大舅竟寻根问底了:“你爸是谁?”
“我爸叫黑娃。”
大舅一听小乔他爸名字,脸上竟有了几分喜色:“你爸我知道,熟的很,你家,我经常去呢。”
小乔看我大舅还想说啥,就赶紧说:“叔,你们聊,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还没等我大舅反应上来,他一眨眼就离开了。
我大舅随后对着我说:“长得还行,就是个子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