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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吃席,讲究一个喜庆。
林家亲朋好友很多,酒席摆了整整二十桌。
几间大屋的楼上楼下摆满,院子里也摆了好几桌。
人多,上茅厕的也多。
孙白露无声潜伏在黑夜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紧紧盯着一个个过来上茅厕的人。
终于在一个小时后,她看到了林恩光。
这年头很少有胖子,但林恩光胖得敦实。
王如玉非常疼爱这个大儿子,什么都先紧着他,因为林恩光喜欢吃肉,王如玉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坐车去宁乡的生猪屠宰场买刚宰得肉,便宜又新鲜。
只要是林恩光想要的,王如玉把自己卖了都要满足他。
今天当新郎,林恩光喜气洋洋,远处的灯光照着他油光满面的脸,他边走边跟人打招呼,绕到后院,打开茅房的木门进去了。
在墙上摸索了阵,林恩光没有摸到线。
“谁他妈的手劲这么大!拉断了线别人怎么用?”林恩光边碎碎骂,边解开裤腰带。
酒喝得多,他涨得难受,一边尿一边打酒嗝。
身后忽然传来木门被拉开的声音,林恩光一激灵,就要回头骂人是不是耳聋,腰上忽地一阵陡凉,他脑袋还没回过去,茅厕门便“砰”地一声,又被人给关上了。
速度非常快,带起来的力道也大,说是关上,不如说是摔上。
林恩光的脑子都还是懵的,腰上已经传来剧痛。
他伸手抹去,大片鲜血哗啦啦从伤口里出来,林恩光吓得赶紧捂住肚子,裤裆拉链都顾不上,撞开木门跑出去:“杀人了杀人了!!救命啊!!”
席间刹那惊惶,一片大乱。
孙白露奔跑的速度非常快,像是冲刺一样,奔入黑黢黢的田野,离开林家。
身后混乱的叫喊声离她越来越远,直到四周变成无边黑暗,再也见不到一盏灯光,她才慢慢停下,双手支在自己的大腿上,大口喘气。
她上辈子、这辈子都没用过这样快的速度。
开门,刺刀,关门,跑。
短短3秒,她一气呵成。
孙白露抬起手,气喘吁吁地看着月色下这柄带血的刀。
如果可以,她其实想要一刀杀了林恩光。
前世,她和二姐孙白丽坐车赶到林家,大姐的尸体就躺在院子里。
她当时颤抖着手揭开白布,大姐的脸上已经爬起了尸斑,眼睛半阖,眸光黯淡失焦,毫无生气。
看着这样的大姐,当时孙白露就想杀了林恩光,想将他千刀万剐!
可是,现在还不行。
孙白露收起尖刀,将自己的身子站直,田野上的风呼啦啦吹来,扬起她跑得凌乱了的额际碎发。
现在如果杀了林恩光,麻烦会很多,杀人案和伤人案,这是两个性质。
不过这一刀,她确定自己精准无误地刺进了林恩光的腰子里,这已经够他吃一壶了。
徒步回家,孙白露没有走白天的公路,而是抄近路上山,堪称跋山涉水。
走了几个小时,最先见到家乡的大海,她手一扬,将手里的刀子抛了出去。
黑暗里的海浪一卷一卷拍打着岩礁,海风呼啸,鼓吹在耳畔,嘈杂狂烈,欲图掀飞一切,颠倒人间。
孙白露深深看了眼大海,收回视线,转身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