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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原因是什么,结局似乎都早已注定。
在狂奔的三千多米之后,张潜跑不动了。
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腰部的肌肉又酸又痛,头上,脸上,手臂上,汗水汇流成溪,眼睛和喉咙却干得厉害,仿佛有两团火在烧。
“贼老天,我*你祖宗——”嘴巴里发出一声沙哑的悲鸣,张潜一个箭步跨向山路旁的岩石。
那是他在近五百米内,能找到的最大遮蔽物。高三米,宽四米,足以保证他不会遭到来自背后的进攻。岩石下,几块因为风化而脱落的石头,还有可能挖出来当做武器用。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英明无比,当他用后背靠上岩石,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了一块儿香瓜大小的石头,那只对它一直紧追不舍的野狼,畏惧地停住了脚步。
三千米的狂奔,几乎榨干了张潜的体力。对于野狼来说,同样也不轻松。
拱起的狼躯隐约在战栗,张大的狼口里,呼吸声同样沉重如风箱。而鲜红色的狼舌头,自打四只爪子停下来之后,就拖在嘴外边。口水或者是汗水的东西,沿着舌头边缘,淅淅沥沥淌个不停。
“去,去!”张潜努力挥舞了两下紧握石块的左手,同时用右脚快速踢向附近的另外几块儿石头。
野狼受到惊吓,迅速向侧面躲闪,动作远不及先前灵活。但是,观察到这个细节的张潜,心中却涌不起半点儿喜悦。
右脚尖处传来的痛楚,让他清醒地意识到,老天爷再次玩弄了他。除了手中这块儿之外,周围其余几块儿适合充当武器的石头,都远比暴露在地面上的部分大。除非此刻手中有一把铁锹,否则,他根本没办法将这几块儿石头挖出来充当武器,对面的野狼,也不会给他足够的时间徒手去挖!
而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铁锹的话,他又何至于被逼得如此狼狈?
经历了最初的慌乱,紧张和绝望之后,此时此刻,张潜的身体虽然疲惫不堪,精神状态反倒比先前改善了许多。
换句话说,身为孤儿的他,神经远比同龄人粗大。基本上已经能够接受穿越这一现实,并且下定了决心,要跟野狼拼个你死我活。
“反正,拼输了,也不过是葬身狼腹,不会有人为我伤心,也不会有人记得我!”趁着野狼正在恢复体力,未发动进攻之前,他苦笑着摇了摇头,将手机塞进了随身书包。
这部华为是他攒了四个月的钱,才买下的,用来砸狼的脑袋,实在可惜。而留下它,万一将来被别人捡了去,说不定还能成为他曾经存在的见证。虽然从出生那天起,他的存在就没几个人在乎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