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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还有专门的拿杯子手法吧。”夏侯玥拿着一次性纸杯当做高脚杯,“一定要用拇指、食指和中指夹住高脚杯杯柱,或者握着杯座。”
商夏柳坐在夏侯玥的对面:“我听说过,但是我都是随便拿的。”
“好像是说不那么拿,手的温度会影响红酒的口感吧。”苏季大笑了起来,“我只知道网上看照片,英国女王都是直接拿着酒杯喝酒的,手指直接碰着杯身,所以一定是她不懂喝红酒的礼仪。”
夏侯玥皱起鼻子:“你无权无钱怎么讲究都是穷讲究,你有权有钱粗鄙不堪也是豪爽真性情。”
“当你足够强大,你的行为就是标准。”商夏柳说。
“小布尔乔亚无病呻吟。”苏季不屑一顾,“手指碰触杯身带来那一点点温差,带来那一点点口感的变化他喝得出来,那我佩服他的神之舌。反正我吃东西无所谓咸一点、辣一点。”
夏侯玥放下了红酒,接着拿起白酒,自言自语道:“我还没有喝过茅台呢。”
“我喝过。”苏季说,“感觉也就那样吧。我还是喜欢可乐。”
夏侯玥看向苏季,好奇问道:“你到哪里喝的茅台啊?”
“曲莘那里。”
“你什么时候和她喝过茅台……我怎么不知道这回事啊?”
“因为我没有和你说,你肯定不知道。”
“我居然瞒着我和她喝酒,然后酒后乱性,其心可诛啊。”
“什么酒后乱性,我们清清白白的关系……”苏季回忆起那天晚上和曲莘喝酒的事情,曲莘喝醉了,他送她回房间,一度看到了不得的画面,所以说不是那么清白的,“而且我们那个时候还没有开始交往呢。”
“既然如此,我原谅你了。”夏侯玥说,“我想尝尝什么味道。”
“那就尝尝呗。”苏季现在对钱越来越不敏感,不然换作以前是舍不得喝那么贵的茅台的,至少用不出那么无所谓的口气,“不过我提醒你,喝了茅台,喝了白酒就不能再喝啤酒了,不然混酒很容易醉的。”
“我知道混酒很容易醉,混酒会加速人体吸收酒精……”夏侯玥问,“这个和生命之水谁的度数高?”
“我记得生命之水的度数是九十五吧。”苏季有点迷糊了。
“九十六。”商夏柳插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