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
“法官先生,根据警队的审讯纪录,受害人是被车撞死的,和我的当事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答应的话就要做到。
在监狱暴乱的第三天,以林楚翘为首的大律师开始四处出击,为卢家耀等人上述。
“反对!”
控方律师站起来道,“虽然受害人是被车撞死的,但他之所以回到车上,是被嫌疑人也就是卢家耀用脚踢到街上的,这一点被告也是承认的。”
“不错,受害人的确是被我的当事人踢到大街上的,但情况特殊。
当时我的当事人被受害者和他的同伙,五六个人围攻我的当事人,将他打的没有还手之力,踢人是正当防卫情况下下意识的反击,是可以原谅的。”
“正当反击,辩方律师,你似乎忘了,受害人都已经决定离开了,是被告不依不饶,追上来的。”
“决定离开,不见得吧,根据警方的口供以及左邻右舍提供的消息,受害人去被告家超市捣乱已经不是一次两次。
这次不仅强买强卖,还打人,将我当事人父亲打的头破血流,去医院缝了七针。
作为孝子,老爸被人无缘无故袭击,我的当事人如果无动于衷,就不符合常理了,双方的打斗,是受害人先挑起的,造成的应该由他们付全责。”
不得不说,打官司的时候有没有好律师是完全两个概念。
卢家耀家里因为没钱,请不到大律师,在法庭上被控方律师问的哑口无言,也幸亏案子本来就不重,即使责任全都推到他身上,也只是判了三年。
现在有大律师为其出面,立马就让法庭上的情况变的对卢家耀有利,虽然不能完全脱罪,但比原来好的太多了。
“现在本庭宣判!”
因为是老案子,有什么特别有利的新证据,所以仅仅一天时间,法官就对卢家耀的上诉进行宣判。
“卢家耀对受害者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但考虑其是正当防卫,是在混战中无意踢的一脚,加上是初犯,所以本席考虑,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