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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庄贾,反过来念,就是假装。
我从鬼谷而来,我是一个杀手,这一次,我要去杀一个人。
我的身手很好,弓马娴熟,车技精良,刀枪剑戟都能使,石头瓦片也能用。
我的特点是“毫不起眼”,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美不丑,走在人群中,没人能够注意到我。
这一次,我的目标,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夫。
虽然,我也只是第一次出手,但是,杀一个农夫而已,想必,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但没想到,我居然失败了!
这是我职业生涯里的首次出手,才一接近,就被他认了出来。
哦,对了,那个农夫的名字叫陈胜,字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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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叫做大泽乡的地方,大雨滂沱,烂泥遍野,难以行进。
他谎称,依秦律,失期当斩,众人惊恐不已。
他真是个骗子,依秦律,遇水失期,可免于处罚。
不过那九百多个由农夫转来的戍卒,没读过书,更不知道秦律,就这样被他骗了。
押送的两个军官被袭杀了,动手的两人,一个是他,一个是虬髯的汉子,戍卒们的退路已绝。
他的刀,似乎很快,不过应该比不上我,肯定比不上我!
“天下苦秦久矣!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滂沱大雨中,对着那群戍卒,他疯狂的嘶吼,点燃了这群才从田间走来的农夫们心中的火。
我也举起右手高声的怒吼着,慢慢接近了他。
他的右边三尺一寸的地下,有一个灌满水的泥坑,踩进去,顺势一倒,就是我出手的契机。
他的右边两尺,那个虬髯的壮实汉子,正挥舞着长刀,应声虫一般嘶吼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的身前身后、身左身右,一群群被大雨淋湿、冷得发抖的戍卒,向他包裹而去,越裹越紧。
似乎,跟上他,就能活下去;跟上他,就能封侯拜相;跟上他,就能衣锦传家……
我跟着众人上前,左手紧握铁矛,矛尖朝上,只要踩进那个泥坑,脚步一滑,就能顺利刺进他的脖颈。
“砰!”我的右脚顺利进坑,泥水四溅,身体向右自然的倾斜,左手紧握铁矛顺势刺出……
“啪!”一只手,一只苍白的大手,在如注的大雨中,抓住了我的那杆湿滑的铁矛,是他!
我试着抽了抽,抽不动,劲真大!
他转身,盯着我,漆黑如星的双眼似乎带上了一丝笑意,抓着我的铁矛,把我拉了过去。
“你,过来,做我的马夫!”他不容置疑的吩咐道。
没办法了,我不顾满地的泥污,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以示拜伏。
他不杀我,他居然不杀我!他到底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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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了他几天,他笑嘻嘻叫我进账,和我讨论起杀手与刺客的区别。
“刺客卖命,杀手卖钱,都是卖,有啥区别?”我无聊的说道。
“不,区别甚大,刺客因信义和荣耀而死,杀手因无情和死亡而生。”他摇头道。
我不想反驳他,主要是因为,没他那么好的口才,并且,他是一个话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