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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做大做强,作死而已(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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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宋朝当强盗,说轻松很轻松,但说危险,也比历朝历代都要危险。
  后果全取决于有些事能做,有些事绝对不能碰。
  两宋为什么会发生夸张的400多次的起义?
  真的是民生艰难,活不下去?
  只怕未必。
  因为两宋在政治清明百姓富足的繁荣时期的起义次数和规模,一点也不比朝代末期的少。
  所以这种论点根本立不住脚。
  究其原因,除了宋朝招安几率大,以及民风开放、雇得起亡命之徒的走私大老板多外。
  还有一个挺重要的原因,就是‘官匪被迫共存的默契。’
  宋廷有个极为‘严苛’的规矩,一旦治下闹匪患,当地主政官员需要在限定时间,比如十天内必须进行清剿。
  否则州一级以上的驻军就有权直接插手,直至彻底剿灭这伙盗匪。
  而办事不力的涉事官员,轻则留下污点升官无望,严重点的甚至会被革职下野。
  拿一县县尉来说,就算是大县的县尉,其治下的武装力量了不起就配上满额的50名‘弓手’(武警+捕快+城管,地方军事编制之一)。
  很难对动辄几十、百人的上规模强盗集团形成优势。
  尤其是民风彪悍的边境地区,这些战斗力堪忧的官差说不定连出去围剿的勇气都没有,哪来限时完成剿匪的资本?
  这就逼得各地官员和那些‘讲规矩’的贼寇团体之间,形成无声的默契。
  也就是说,只要别闹大,你好我好大家好…
  比如水浒传中开黑店,当路霸的一点事没有。
  但如果对名流乡绅下手,或者冲击官府要地,一旦被牵扯出是团伙作案。那就立马会迎来官府甚至军队围剿。
  而在所有当盗贼需要忌讳的事情中,击杀官府重要的官吏,恰是其中最不能做的事情之一。
  押司,虽也是小吏之一,但却属于高级的吏员。
  职责多为负责替县令整理文书以及刑狱案卷的吏员,比后世的一把手办公室主任实权还大。
  别看水浒传中宋江这个押司不起眼。
  但实际上这个职位很多时候是由当地豪强家族世袭和垄断的,贸然杀之必然引起官府、地方震动。(如大宋提刑官里的仵作也是小吏,都是父传子的模式代代相传。)
  “为父哪会不知道其中利害?”
  赵叔河叹了口气,道:“但现在红巾贼来势汹汹,随时可能打上门来。只有合两家之力锁谷自保,或许才有一点保全下来的希望…本来我是准备亲自带人潜入石泉县中暗中除掉刘宝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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