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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章 玩归玩,闹归闹,不拿九族开玩笑(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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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朕的底线一直非常清楚,无论怎么斗,为大明国家安危奔波的军卒们,是不能碰的底线,这涉及到了朕能不能在这椅子上坐得稳。”
  于谦眉头紧蹙的说道:“不应该夷三族吗?”
  “嗯?于少保在以退为进,劝朕仁恕吗?”朱祁玉听闻于谦所言,也是一愣,他还以为于谦是来劝他不要杀人,结果却是一种很新的劝仁恕的办法,我把你的路走了,让你无路可走。
  于谦颇为认真的说道:“重罪十条,以谋反为首恶,意为企图颠覆推翻朝政,国家大事,在戎在祀,破坏戎政,以谋反论,大明律:犯重罪十条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臣以为理当论夷三族。”
  于谦,是一个封建礼教下谨遵千年以来君君臣臣的六正之臣,所以在一些事儿上,于谦有理由比朱祁玉更暴戾。
  于谦详细的解释刑名,十恶不赦,在大明律法中则是重罪十条,遇赦不赦,不仅仅是大赦天下不赦免,更是不能八议来宽宥的重罪,而这个桉子,涉及到了戎政,企图颠覆推翻朝廷的谋反大罪。
  “十恶之罪名者,虽无犯意之联络,夷三族,以收威吓惩戒之效。”胡濙又补充了为何要夷三族,以收威吓惩戒之效。
  朱祁玉沉思了片刻摇头说道:“晋书刑法志有言:罪不相及,古之制也。近者大逆,诚由凶戾。凶戾之甚,一时权用。今遂施行,非圣朝之令典,宜如先朝除三族之制。”
  “至此之后,夷三族再无成文,朕以为不妥。”
  夷三族这个罪名是在魏晋南北朝之后,彻底从中原王朝的刑名中废除,虽然这个罪名被完全废除之后再没有设立过,但其实仍有执行,比如大明朝胡惟庸桉。
  朱祁玉和于谦、胡濙在处置此事的罪名上,发生了一些分歧,朱祁玉还是想只诛首恶,而于谦和胡濙认为应该连坐。
  朱祁玉看着于谦说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旺、国无信不兴,既然国法无成文,朕以何法论夷三族?”
  于谦极其擅长国家之制,能够明白陛下的大道之行,他思索了片刻,俯首说道:“陛下圣明。”
  于谦说的是圣明不是宽仁,是因为这件事不是陛下不生气,相反,陛下非常的生气,怒火中烧。
  而皇帝在极其愤怒的情况下,依旧遵循律法做处置,而不是以个人意志和主张去处置国事,这对大明而言是一件大好事。
  严格按照法条行事,是法家的核心思想,而儒家的核心思想,则是尊卑有序,作为至高无上的皇帝,对法律拥有最终解释权。
  于谦是儒生,思考问题下意识的从儒教思想去思考问题,而忽略了一旦皇帝以夷三族论处的后果,大明本就是人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争权诿责比比皆是,陛下这里搞个无成文处置,那大明上下就会有模有样的学。
  朱祁玉琢磨了半天,不确信的说道:“朕怎么还是觉得于少保在劝朕仁恕之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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