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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顾勋走时在怀里夹了几个月事带,是莫玉夫人的,莫玉家中也只有他们夫妇二人知道一些前尘往事。
启程那一日,莫顾勋自己收拾的行李,将借来的月事带藏到夹包里,多拿了几件厚衣裳。在城门口,一个来相送的人都没有,天气不是很好,阴沉沉的,小雨淅淅沥沥的,风也很大。
没再多留恋,转身上了车。
在城楼上,那人墨绿色的衣袍下摆,被风吹的咧咧作响,看着离开的马车,眸子幽深,似是在思考什么。
皇城六里地外,有一处送君亭,那处的人管那个亭子叫千里亭,予以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之说。她的马车在送君亭被截停了。
“走这么急,都没有让你留恋的?”
罗生调笑的声音从车外传进去,莫顾勋心中一喜,猛地打开车门,“我就知道,罗叔心里有我。”
“下车,践行宴。”
“好嘞。”她一跃而下,身上披着的披风,被风到一边,罗生抓住紧紧地裹在她身上。
“罗叔,你都二十多了吧,既然回不去,怎么不找个媳妇?”
“我心里还有道坎,过去了再说。”
送君亭里是石凳子,天凉地寒,刚坐下去就像被扎到了腚一样,蹭的站了起来,那边惊得罗生一脸懵逼。将披风折了两折才坐下去。
“怎么了?”
“研究表明,屁股上的温度比身上温度平均高两度,对身体好,可以延长寿命。”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原本的是对女性好,可以减少女性宫腔病。
“这样啊,那我以后也要垫点东西。”罗生一脸认真的点着头。
莫顾勋端起茶杯放在嘴边,掩饰尴尬。
罗生倒了杯酒递到她脸前,“来,喝了这杯酒,天涯任你走。”
看着那杯冒着寒气的酒水,嘴角控制不住的抽动,在现代的时候,她刚来例假时候一点都不疼,就是因为不会照顾自己,过了凉气才会肚子疼。
“罗叔,我还没成年呢,不能喝不能喝。”
“也对。”罗生略一思考,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将酒拿了回来。
吃了送行宴,罗生站在送君亭下,看着她上了马车。
刚才淅淅沥沥的小雨越下越大。
罗生看着愈发阴沉的天问,“这雨看上去能停吗?”
“大人,怕是不能。”
最终,罗生骑马回去,淋了一路的雨,第二天就脑袋昏沉起不来床。
莫顾勋走的那天,程风开心了一个晚上,他见到了林以歌的弟弟,林家唯一的血脉,程风对林以歌爱的深沉,少年时期爱的纯真,程风又是个内向的,不怎么爱与人交谈,林以歌大大咧咧的性格打动的是程风那颗炙热的心。
林以歌死后,程风万念俱灰,几乎跟着去了,一直以来都是怀恨在心,郁结不散,与容景却又是关系很好的玩伴,是君臣,无可奈何压下了对容景所有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