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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石板的路上是晦暗的灯光。转过一条街,顿时冷清了,只有他们自己的足音。不知为何,当知道是贺兰静霆写了那首“朱雀街”时,皮皮忽然有一点点失望。本来有很多问题想问,一下子都吞回了肚子里。这种感觉就像你很喜欢一本书因此喜欢上了那本书的作者,结果他却突然告诉你这那书不是他写的一样不自在。皮皮喜欢阿归就是因为那个“朱雀街”,然后就成了铁杆粉丝。她做过所有铁杆粉丝都做的事:收集CD,收集海报,收集新闻和照片。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的口味,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和电影。其实阿归不是经典意义上的美男。除了那张性感的脸和声线,他的个子有些矮,学生气也很重。但他有一双忧郁多情的眼睛,皮皮对他的喜欢就如一江春水脉脉远山,滔滔不绝连绵不断。喜欢的女歌手她换过很多个,王菲、林忆莲、蓝心媚直至如今的田震,但男歌手只此一位,别无分号。所以,一听见“朱雀街”不是阿归写的,皮皮对他感觉顿时全没了,有点像失恋。
一路上她都提不起精神说话,只是默默地牵着贺兰静霆往前走。她不敢走得太快,毕竟贺兰什么也看不见,只是盲目地跟从她。步子一快就显得自己不耐烦了。她小心翼翼地选择平坦、没有沟渠的大道,避开充满行人和地摊的夜市,为此宁肯绕道。结果转了几弯之后她有点迷路,步子禁不住缓下来,东张西望,寻找标志。贺兰静霆这才说:“往右转,走出去应当是东门街。”
皮皮一顿,停下来:“你怎么知道?你能看见啊?”
“东门街有个清真牛肉馆,气味在右边不远处。”
“这城里至少有一百家清真牛肉馆吧?”
“是东门街的那家,我肯定。”
贺兰静霆超凡的嗅觉,她当然相信,便拉着他向右转,拐进了一条黑魆魆的小街。左边临着马路,右边是一排安静的办公大楼。后面大约是住宅区,皮皮听见了几声狗叫。
“这里有狗。”皮皮捏了捏他的手。
“拴着呢。”
“这狗真聪明,老远都能嗅出你来。”
“……”贺兰静霆转身看了她一眼,面寒似铁。皮皮赶紧闭嘴。
走了几步,她终于忍不住问道:“那个‘朱雀街’真是你写的吗?”
“嗯。”
“曲子也是你写的?”
“嗯。”
“你会很多乐器吗?”生怕他会觉得自己问得太多,皮皮又说:“我什么乐器也不会,不过我很喜欢音乐。尤其是流行音乐。”
“我曾经喜欢过音乐。”他心不在焉地说。
“那你会弹古筝吗?七根弦的那种?”皮皮忽然想起高一时候的一次文艺表演,汪萱穿着古装弹过一次古筝,那优雅的样子把全班的女生都羡慕坏了。皮皮于是回家吵着也要学古筝,奶奶带着她找了位老师一打听,一个小时一百块,且不谈古筝本身的价钱。不用奶奶暗示,皮皮就自动作罢了。
“那是古琴。筝一般是十二根弦,瑟是二十五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