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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中文域名一键直达大乾立国之后,终于第一次出现法。
这法是刻在石板上。
共有十条。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
“缴纳灵药……”
“欺师灭祖者死……”
“不孝父母者死……”
“欺君者死。”
“该法万世不易。”
基本上都是死。
当这十条法公布在整个大乾国后,顿时神秘之树勐然来了个爆发。
足足比原来暴涨十倍。
原来已经是数十亿丈。
其实已经伸入虚空混沌中。
靠转化吸收混沌之气来提升力量。
现在更是百亿丈。
不过洪荒中,时间和空间,都是难以计数的。
所以闻人升并不在意这个。
力量在就行。
圣人即便只有普通人大小,照样一拳灭天地。
闻人升看到他们立法了,心中一笑。
这些人还不知道他们比较随意立下的【法】,到底意味着什么。
要知道这可是自己的大道。
有法必依。
这一天。
大乾某处城主府内。
这是一个大城。
人口百万。
这就是洪荒普通规模。
因为灵气众多,所以不愁粮食,没有粮食供应压力,城市想要多大就有多大。
只是因为太拥挤了,人们会自发疏散。
百万人的神秘之树的影子,联合起来,可以对抗玄仙。
天仙,真仙,玄仙。
这就很了不得。
跨越两个大境界。
如果是亿人,就能对抗金仙。
百亿人,对抗太乙金仙。
再向上的大罗,就很罕见了。
城主,正在对着一个又胖又丑的年轻男子,殷切嘱咐道:
“儿啊,我看到国主之前发了一个石板之律条。”
“还通行了各州。”
“儿子,你以后可不要再胡乱杀人吃人了。”
“国主说了,杀人者死。”
“说什么啊,狗屁律条,我才不在乎。”那胖儿子,口中咬着一个【人参果】。
吃人文化,可是在大夏源远流长。
别说洪荒,即便没有饥荒,宋朝的水浒,荤馅的包子,那就是人肉做的。
大名鼎鼎。
而这洪荒时代,人就是灵药本身,人就是【人参果】。
其实唐僧不吃它是对的,其实人参果就代指婴儿。
吃人者,不光是妖魔,也包含人本身。
这个城主儿子,之前就仗着父亲的势力,天天吃人。
而且还吃出了花样。
老的不小,瘦的不要,年轻的不要,女人不要,非得要出生了三月三的男性婴儿,就像吃乳猪一样……
“我根本就不用顾及太多,老爹你可是城守,我怕什么?”他边说着,又将油手伸向下一个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