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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文书库 / 都市言情 / 人生百态尽在天门 / 第三章 第三节(1/4)

第三章 第三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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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林茜的预感不幸成为现实。欣欣一个月就出了院,但谈女朋友只见了一面就没了下文。进精神病院好大的事嘛,与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你对情绪的掌控,控制不了情绪的人一会天上,一会地下,哪个敢说不计较呢。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这种不好的事情,从来俗话说就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个教师之家出了个精神病当然是个特大新闻。精神病院有个医生倒是愿意和欣欣耍朋友,在她眼里,欣欣的问题不算什么。但是欣欣不接受,他觉得找个精神病院的医生,天天都回精神病院,自己真正摆脱不了阴影。
  后来林茜就给欣欣介绍了张志明舅舅的女儿向小红。
  小红的母亲在她十多岁一个人在外面学打衣服时就离家出走了。婚也没离,丢下四个子女,大的二十多了,小的还没得十岁,还没得锄头高。外面一个公社干部下乡工作她就跟人家跑了。林茜结婚的时候都听说二舅姆跑了,林茜从来就没见过张志明家这个都说很漂亮的二舅姆。她在外面经历复杂,因为本身没办离婚手续,九几年她在外面倒卖黄金被公安局抓起来,二舅舅又出面把她保回来。女人本来看不起这个木讷的男人,回来也没有感恩戴德,自己宁愿睡在打谷子的拌桶内都不与二舅舅睡在一起,二舅舅又骂她:你要卖你就走远些去卖嘛。她真的就不晓得走哪去了。
  小红书读得不多,初中都没上过,与欣欣相比当然是天上人间的差距。小红十几岁就在外面学做衣服,后来进了服装厂当了工人。在乡里人们都很看重家庭背景,小红母亲名声不好,她的婚事也一直是高不成低不就,总也没落到实处。乡里的女子一旦在街上呆了两年,很少有人想再回到乡里去的。小红也就属于这种人。
  小红想找个如意郎君确非易事。有人给她介绍了个家在城边的小伙子,小伙子在厂里当合同工,但是就是因为家在城边,这个小伙子虽然身高不高,长相说不上丑陋,是个没有什么耀眼之处的二板板人。小菊个子高,长得浓眉大眼,一个女娃儿生了个男人的样子。小红对这个男人无论如何热乎不了,但就在她想对这个男人将就着过的时候,小伙子家已经来了一个女人。原来这姑娘是外地打工来的,边远地区的女人能够找个城边上的,简直就是一步上了天一般。小红再到男家去时,女人已经俨然就是家里的女主人了。小红虽然说不出的愤怒,但她还是把给那个准婆婆打的裤子给了老太婆。当时林茜和张志明还没离婚,听婆婆也就是小红的二姨说起这个事情,林茜不由对这个乡下女子有了几分好感。还有就是小红偶尔要到林茜家来走动,再怎么每次都要给张涵买点水果,没有空手来的。如今欣欣的婚事遇到麻烦,林茜脑子里就想到这个女子。小红虽是农村人,但是个子高,五官端正,做事也麻利。在知道欣欣屡战屡败后,林茜就对母亲说:“我们家中就是少个能干人,欣欣是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我看小红倒是很能干,你们考不考虑嘛?”
  母亲正被欣欣的婚事弄得一筹莫展,就说:“给欣欣说下看他咋个说嘛。”
  林茜就对欣欣说了这个情况,欣欣竟然满口应承道:“胡适的老婆还是目不识丁的农村妇女呢。”
  确实,胡适的老婆真的是个一个字都认不到的农村妇女,但这个女人不是一般女人可以比的。她自己跟随胡适的岁月中,努力提高自己,从写几个字到可以写出文章来,待人接物,不管是胡适家的大事小情,她都是打点得妥贴周到,让男人省了许多心。只是有一样事情她是绝不让步的,胡适当时是风流人物,免不了绯闻不断,这个江冬秀是抓大放小,一般的绯闻她根本不管,但是有两次胡适要离婚了,她是寸土必争。她直接拿了把刀对老公说,你如果要离婚,你就把我和儿子都杀了。到老了时,胡适专门写文章感谢这个农村里的小脚女人。这就是这个女人的独到之处。林茜也希望自己家的弟媳像江冬秀,愿望是好的,但是过了二十年,才知道,这只是自己牵强附会的一厢情愿而已。父亲就曾几次恨恨地数落林茜,你给我们找的啥子媳妇啊。林茜心中自己气不过,就在心里想,我不给你找个媳妇来,你那个儿不晓得还在哪里发花痴。自己把儿子搞成那样,不怪自己还来怪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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